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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内乡县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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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5-18 10: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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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内乡县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5-05-18 10:38:2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内乡县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8日        

 

 

 

 

2015年内乡县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

工 作 方 案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南阳市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4〕85号)精神,结合内乡县实际,特制定本调查工作方案。

    一、调查的对象、内容和标准时点

    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的对象:一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抽中的调查小区内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下同);二是省政府确定的全省3%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抽中的调查小区内全部人口。

    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内容: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情况,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的标准时点:2015年11月1日零时。

    二、调查的方法和工作重点

    2015年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将首次采用现代化的调查登记手段,即利用手持电子数据终端(以下简称PDA)按照现住地的原则在抽中的调查小区内逐户逐人进行调查登记。本次调查从准备到全部结束,约需要两年时间。

    调查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准备工作是指调查前的业务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

    1、抽样框编制和样本信息核查工作

    科学合理地编制抽样框并对抽样框内各村级单位和调查小区的城乡属性、人口规模等信息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为确保城乡属性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要提前组织业务技术人员,按照城乡划分标准和城镇建设实际,对全县所有村级单位(特别是城乡、镇乡结合部的村级单位)的属性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复核,切实做到属性界定科学准确,为真实反映全县城镇化建设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2、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的选调工作

    此次调查使用PDA进行现场调查登记、拍照、数据上传。各级调查机构一定要充分认识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调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确保“两员”的选调数量和素质,并制定切实措施保证调查员队伍的稳定性。“两员”的数量配备按照每个调查小区至少2名调查员,每个乡镇2至3名调查指导员;城镇流动人口聚集区、山区、边远地区等可酌情增加调查员。“两员”要经过严格业务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3、调查试点工作

    试点是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准备阶段工作的重要一环。通过试点不仅可以培训业务骨干,锻炼调查队伍,还可以演练PDA的操作使用,为全面开展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积累经验。县抽样调查工作机构要选择人口相对集中、流动人口多、区域相对复杂的社区进行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的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过程中要规范操作流程,逐步完善工作方法,认真总结经验,为最终形成科学高效、易于操作的符合内乡县实际的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方案奠定基础。

    4、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本次PDA调查登记技术首次在人口及城镇化调查工作中运用。为保证培训质量,综合业务技术培训要采用“跨级叠加式培训”的方式进行,即市级调查工作机构负责培训县、乡两级业务骨干;县调查工作机构负责集中培训本辖区内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培训工作要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实效的原则,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5、清查摸底工作

    清查摸底工作的目的,是通过调查员对抽中调查小区的实地考察,熟悉掌握调查小区的范围及各种建筑物的用途、数量和分布情况,进而摸清被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家庭户、集体户的户数及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数等基本资料,最终编制形成本次调查的点名册—《户主姓名底册》。清查摸底工作完成后,要对摸底结果进行汇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上级调查工作机构。

    具有人口管理职能的公安、计生等部门,要积极协助统计部门按照现住地原则,完成抽中调查小区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出生、死亡人口等基本资料的清查摸底工作。 

    6、PDA数量测算工作

    县调查机构要根据本辖区的调查任务和调查员配备数量,按照“保证使用,留足备用”的原则,提前对本辖区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所需的PDA数量做好测算,同时要做好购置PDA必需的资金预算工作和技术维护人员的选调与储备工作。

    7、其他调查物资的准备工作

    包括办公设备、调查辅助用表、宣传用品、数据处理设备、调查资料包装材料等。

   (二)现场调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

    确保抽中调查小区内的人口不重不漏是本次调查的中心任务,外来和外出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是重点和难点。

    1、现场登记和复查议查

    现场登记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调查工作的成败。县、乡两级调查机构的负责同志和主要业务人员要深入一线,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源头数据的质量。基层干部群众要积极协助调查员做好调查登记工作。

    现场登记结束后,县、乡两级调查工作机构和调查指导员要组织调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本调查小区的登记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差错要认真核对,并据实予以更正。复查议查的重点是城镇外来人口的户籍地和居住时间,农村外出人口的外出地和外出时间、出生和死亡人口。

    2、事后质量抽查

    事后质量抽查是在调查登记结束后抽取一定量的小区重新入户登记,它既是整个调查工作的一部分,又是相对独立的一次调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作为计算登记误差和评价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登记质量的依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要实事求是,在抽查过程中发现与现场采集信息不一致的,必须如实反映,严禁修改原始调查数据。

    3、数据处理工作

    要做好数据处理所需的计算机、服务器的配备与维护检修工作。在数据处理过程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和操作规程,坚决避免人为二次差错的产生;要坚持质量标准,对不符合人口与城镇化发展规律的信息,一定要认真分析与核实,据实纠正;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人为干扰调查数据的现象。

   (三)主要数据测算、发布及工作总结表彰阶段

    1、主要数据的评估及测算工作

    主要数据的评估与测算是以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抽样误差和调查登记误差,运用规定的方法对总人口、常住人口、城镇人口、城镇化率及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等指标进行评估与测算。

    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数据评估与测算方案,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努力使全县总人口、城镇人口及城镇化率等主要数据符合全县人口及城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

    2、数据的发布与工作总结

    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结束以后,县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公布主要调查成果。各乡镇人口及城镇化办公室要对本地抽样调查组织实施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最终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县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办公室。

对在本次抽样调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基层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应予以表彰。

    三、组织领导

    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县城镇化建设处于加速阶段,全面做好2015年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尤为重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确保调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机构设置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政府决定建立2015年内乡县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负责我县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全县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机构,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圆满完成这次调查任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设备(PDA)经费、调查工作经费及调查指导员、调查员误餐经费的落实,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人口经济地理信息系统所需的电子地图。

   (二)调查方案制定

    乡级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办公室要在县调查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试点工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的调查工作方案和工作细则,特别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在突出城镇化和生育监测两个重点的同时,兼顾做好内乡县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的调查。

   (三)调查的宣传动员

    开展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结合基层实际和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的性质,在抽中调查区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争取城乡居民的广泛理解和最大支持,为调查工作营造宽松环境。

    被抽中调查小区所在单位、村(居)委会、社区,要积极主动配合统计部门做好被抽中家庭和居民的思想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调查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数据质量,是整个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的核心。各级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联席会议,对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数据质量负责,督促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办公室对各阶段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各级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机构要对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和监督,重点从责任分工、业务技术和政策措施上进行质量控制。对发现的各阶段工作质量问题,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调查经费

    落实好调查经费是顺利进行调查工作的基本条件。根据国办发〔2014〕33号和豫政办〔2014〕154号文件精神,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级政府一定要把调查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足额到位。各级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机构对普查经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六)调查纪律

    各级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办公室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虚报、瞒报、漏报和拒报以及干扰、干预调查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杜绝人为干扰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的现象,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 2015年内乡县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2015年内乡县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 周华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召集人:谭晓忠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机关事务局局长

朱洪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秀建  县统计局局长

李五丰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新平  县计生委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张  豫  县以工代赈办主任

    成    员: 贾长弓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谢  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炳华 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郭晓英 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若华 县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张灵焕 县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小红 县工商局副局长

张中立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红果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杨培泽 县教体局副主任科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李红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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