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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66号

发布日期:2015-07-08 08:35:31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5-07-08 08:35:3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经县政府决定建立内乡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现将《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1、内乡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

      2、内乡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名单

 

 

    

  2015年7月3日         

附件1:

内乡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办公会议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校车营运的管 理,确保让学生坐上方便车、安全车,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和《教育部等20部门关于印发〈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 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教基一〔201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联席办 公会议制度。

  一、联席办公会议职责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研究讨论内乡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校车准入审批制度和相关证牌办理流程。

  (二)全面掌握我县校车安全运营工作开展情况,讨论确定阶段工作重点并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申请和审批衔接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

  (三)指导、督促、检查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

   我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由县教体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局、物价局、地税局、文广新局、县内各保 险机构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县教体局和公安局为牵头单位。联席办公会议总召集人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召集人由县教体局局长和公安局局长担 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席办公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承担联席办公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联席办公会议工作原则

  联席办公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会议,协调落实相关工作,依法、有序地推动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明确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四、联席办公会议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办公会议,认真落实联席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要互通信息,互相配 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综合、跟踪督促联席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县教体局:依 法受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在材料齐全合格的基础上,注重审核校车开行的必要性、可行性是否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使用协 议、安全责任书等进行审核。优化学校布局,提供乘车学生数量分布和用车需求;对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设置等进行审核。与各乡镇中心学校签订校车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指导和督促使用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联合公安、交通、安监等 部门对各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进行校车交通安全检查。

  2、县公安交警部门:依 法对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检查车辆座位数、核载人数和校车外观标识、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逃生锤、急救箱配备以及卫星定位装备安装等 情况。审核校车、校车驾驶人申报资格及行驶线路、停靠站点的交通安全状况;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严格开展年度审验,监督校车驾驶人认真遵守道 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的要求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责办理校车标牌、标识,统一喷涂校车颜色;监管校车安全营 运,查处打击校车超员、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会同学校(幼儿园)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对师生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协助办理校车牌证和车辆过户、检测等 工作。

  3、县交通运输局:对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运输资质进行审核。对行驶线路、停靠站点的道路交通设施和标志标牌等进行审核。加强对校车运营的日常管理,建立校 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监管平台,实时监控校车运行和学生乘车安全;监督校车按照定校、定员、定座、定线、定点的原则接送学生;加强乡村道路安全标识、标线、 防撞隔离墩、校车停靠点等设施建设。

  4、县财政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落实相关补贴。

  5、县安监局:监督相关单位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参与校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6、县监察局:参与校车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7、县物价局:会同财政、教育和交通运输等部门适时制定指导性运营价格并监督实施,严厉打击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督促落实涉及学生用车的价费优惠政策。

  8、县地税局:落实国家税收政策中有关减免校车运营税费的优惠政策。

  9、县文广新局:利用广电媒介资源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及时发布校车运营信息。

  10、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校车是否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落实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办公会议议定的相关工作任务。

  11、县各保险机构:按规定费率浮动给予最大优惠,并建立理赔绿色通道,实行快处快赔。

  12、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校车运营进行管理、监督、协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做好辖区内乡村公路的隐患排查与建设维护。

  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必须加强对已经批准的校车进行管理。对未办理校车审批手续的,各成员单位必须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办理。对不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仍在接送学生的车辆,严厉查处并坚决予以取缔。

  六、联席办公会议监督检查机制

  (一)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自觉联动、互通信息、紧密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严把校车准入各个审批环节,对未办理审批手续、未执行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要求的,进行严厉查处。

  (二)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依法对违规违法运行校车进行整改。

  (三)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在校车管理工作职责的履行上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工作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2:

  内乡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办公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王兴勇 县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孙宪斌 县公安局局长

            唐新庆 县教体局局长

  成  员:陈永成 县监察局局长

            江红军 县政府机关党委副书记

            朱彦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著伟 县财政局局长

            杨金铎 县安监局局长

            崔才亮 县物价局局长

            余  博 县地税局局长

            徐向升 县文广新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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