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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5-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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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2015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48号

发布日期:2015-08-27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2015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5-08-2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内乡县2015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内乡县2015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589

  

  

  附件:

  内乡县2015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坑农害农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管治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以维护农资市场规范有序、安全稳定、高级运转为根本,以规范主体、净化市场、健全机制为重点,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法制宣传、加大查处力度和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农资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建立规范、有序、高效、诚信的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活动,使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达标合格,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和放心农资店建设得到有力推进;种子、农药、肥料等主要农资产品质量得到有力保证。

  三、整治范围

  凡是在我县从事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属此次整治范围。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生产经营主体清理。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建立档案记录;对证照不全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责令停业限期整改,对不愿、不能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现已不具备资质的,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

  (二)强化市场综合执法。重点查处:生产或销售过期、失效、变质、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特别是高毒剧毒农药);生产或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农资产品;生产或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扩大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宣传,利用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三)加强农资质量抽检。侧重于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组织对种子、农药、肥料等进行质量监督抽检,依法公布检测结果,查处违法行为。将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和经营量、使用量大的产品及有不良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产品作为重点检测对象,对质量严重不合格的产品,追根溯源,加强源头监管。同时建立检测结果数据库,分析研判农资质量状况,开展农资质量预警,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五、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供销社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承担整治任务。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县政府办:负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

  县农业局:牵头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活动,对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 实施监管;查处农资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县工商局:查处农资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农资违法行为;依法严把农资经营单位资质关,吊销不合格单位执照;协助农业等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秩序监管。

  县质监局: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协助农业、工商等部门对农资质量进行检测;负责对农资生产秩序进行跟踪监管。

  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配合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农资生产经营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对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移送的制假、售假等违法重大案件及时立案侦查,追查源头,依法严惩。

  县供销社:对系统内相关农资经营单位进行整治,配合农业、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对相关农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储备充足农资货源,保证供给,保证农民购上“放心”农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县委、县政府成立内乡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公布一批不良主体、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有效解决农资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和隐患,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整治情况,加强工作协调,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效果,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8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