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5-08-21 09:35:1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县局拟设矿权)。
二、县局初步勘测定界。
三、采矿权拟出让会审。
四、县局委托勘查单位编写矿区储量报告、委托评审机构评审、交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委托评估机构评估采矿权价款。
五、举行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确定买受人。
六、买受人按期缴纳采矿权成交价款后申请采矿登记。
七、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资料:(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2)、储量报告及储量占用登记书,(3)、由资质单位编写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4)、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的安全预评价,(5)、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经市(县)国土资源局备案的地质灾害评价报告,(7)、工商营业执照,(8)、经水利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
八、资料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备案。
九、县局颁发采矿许可证内部会审。
十、申请人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登记费后颁发采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