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政办 > 2015

索引号:ND001-0202-2015-0208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84号

发布日期:2015-09-17 09:50:36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5-09-17 09:50:3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内乡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91

  内乡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实行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相结合,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打假治劣相结合,强化农资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通过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排查整治,严厉查处违法犯罪案件,惩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不发生违法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重大案件,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实现农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农资经营企业和固定门店检查率达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扩大种子可追溯试点。

  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查处套用、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的行为。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开展农药产品电子追溯码标识试点。

  肥料: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产品的监管,强化对登记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

  (二)重点单位

  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运销大户、乡村流动商贩、物流企业等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流动加工点、分装点等黑窝点。

  (三)重点区域

  以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区域交界处假劣农资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为重点。强化对农资问题突出、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区域的监管。

  四、工作步骤

  自91日至113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1日——920日)宣传发动。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制定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安排。

  第二阶段(920日——1031日)集中整治。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全县所有农资生产企业、个体经营门店及农民合作组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处理违法案件,并形成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111日——1130日)检查验收。县里组织督导组深入城区、乡镇督导抽查,对梳理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突出引导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监管法律法规,宣传诚信企业,曝光制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件例。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案件查处。要突出打击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按照不查清源头、数量的不放过;不查清销售去向的不放过;不向农民讲清楚农资使用方法的不放过;农民要求退换而没有退换到位的不放过“五不放过”原则,彻查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对制售假劣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要挂牌督办、联合办案,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案件信息。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动联查,农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做好信息收集通报、联动执法、案件协办等。工商部门负责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品种,严厉查处假农资广告宣传。公安机关负责侦办制售假劣农资大要案,协同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查处农资案件,依法接管大案要案。质监部门负责对化肥、农药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严把农资生产环节,确保假冒伪劣产品不流向市场。工信部门负责对化肥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延续核准)和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的颁发,打击取缔未取得农药生产资质的地下工厂。供销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系统内农资购销台帐,扩大优质农资商品的市场覆盖面。其他部门要立足职责,积极参与、配合开展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四)强化工作通报。集中整治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召开会议,广泛宣传,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加工、经营农资的窝点;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及时交换执法信息,实行执法信息周报制度,大要案随时上报,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汇总工作,每半月通过手机信息平台向县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一次执法情况。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要具体抓,确保抓出成效。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二是坚持落实“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原则。三是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原则。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内乡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内乡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赵 超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於景银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员:张宇县政府办副主任

  雷新志县农业局局长

  张小兵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孟海波县工商局局长

  曹定普县质监局局长

  谭晓忠县工信局局长

责任编辑:gnlx63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