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政办 > 2015

索引号:ND001-0202-2015-0212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和发放“双节” 生活补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5-12-03 10:33:01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和发放“双节” 生活补贴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5-12-03 10:33:0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减轻物价上涨对其基本生活的影响,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五保供养水平,为五保对象发放一次性“双节”生活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

  农村五保对象自2015年元月开始,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若省、市今后下达新的标准,我县可按最高标准执行。

  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五保对象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

  二、资金安排

  五保生活补贴及“双节”补贴所需资金从财政预算安排的五保供养及历年结余资金中支付。

  三、有关要求

  五保供养对象是特殊的困难弱势群体。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保对象生活救助工作,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为有效的措施,更加便捷的方式,落实五保对象的各项生活待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多做贡献。

  2015121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121日印发

责任编辑:gnlx63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