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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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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6-14 19:11:05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6-06-14 19:11:05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内乡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内乡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2016年5月20日

  附件:

  内乡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计划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6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16〕74号)的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阳光施政为目标,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重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逐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方面。全面公开全县各级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县编办、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市场监管方面。一是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进一步完善并公开网络咨询、投诉的受理、处置、反馈的程序,规范具体受理流程,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县住建局、县质监局、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等单位负责落实)二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县安监局负责落实)三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建立以企业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企业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县工商局牵头落实)

  3、政务服务方面。一是大力发挥网上办事大厅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重要作用,稳步推进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等业务。加强政务工作电子监察力度,扩大政策决策公开范围,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监察局牵头落实)二是加大与民生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市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三是及时全面公开与转移落户人员相关的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分时同步推进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的公开范围和深度。(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二)进一步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经济社会政策方面。一是提高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透明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强化宣传深度,稳定市场预期。二是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乡镇、各部门负责落实)

  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方面。由县发改委牵头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确定初步方案。待国家和省、市出台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后,结合比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及时制定出台我县负面清单方案,并上网发布。(县发改委、县商务局牵头落实)

  3、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方面。按照《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12号)文件要求,排查、梳理出的全县审批事项,按照依法、公开、高效、便捷的原则,对各级审批事项逐个编制并公开办事指南,包括办理机构、责任处室、法定期限、受理地点、办理时间、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法定依据和办理流程图等内容。(县发改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4、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加快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透明化运行步伐,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在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与市级平台充分对接的同时,实现与各行业信息终端互联互通,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共享。(县发改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牵头落实)

  5、减税降费方面。一是加强公开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利民利企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新平台的主动推送功能,扩大政策知晓度。(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牵头落实)二是制定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向全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加强对清单的管理更新,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清晰明确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发改委、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6、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方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参照央企做法,稳步推进县属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政务公开有关制度。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范围、办理程序、处置办法以及年检制度和监督检查等信息的公开。(县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进一步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扶贫工作方面。一是加大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措施和贫困村、贫困户退出、扶贫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力度,完成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的发放。二是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全程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县扶贫办牵头落实)

  2、社会救助方面。一是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二是重点公开医疗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三是做好减灾救灾政务公开,及时发布全县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县民政局牵头落实)

  3、就业创业方面。一是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加大鼓励全民创业的扶持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公示。二是重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政务公开。做好实施高效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服务活动,多渠道公开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就业专项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对稳定就业的作用。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三是着力推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政务公开。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政务公开。积极发布开展就业援助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产业集聚区岗位对接等系列就业服务活动和举办面向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的系列专题招聘活动内容,做好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公开,加强就业信息统计、监测和预警信息公开。(县人社局牵头落实)

  4、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方面。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住建厅《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公开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包括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使用计划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增值收益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的情况。(县住建局牵头落实)

  5、环境保护方面。推进重点污染源环境监控信息政务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及时公开排污单位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政务信息。推进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通过全省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发布每个月的重点污染源环境监控信息。从2016年5月份开始将建设项目单位主动公开环评信息为前置条件,建设单位未公开环评信息的不予办理环评。已受理或批复的建设项目及时对外公开。向全社会公开卫生监督实施情况,包括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打击非法行医,依法执业情况等。(县环保局牵头,会同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委落实)

  6、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一是对国家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及时提供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着力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公开,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向全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教体局牵头落实)二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做好涉及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的公开。(县卫计委牵头落实)三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县工商和食药监管局牵头落实)

  (四)进一步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决策公开方面。探索建立决策制定过程公开新机制,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收集意见、开展研讨、酌情采纳。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负责落实)

  2、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一是认真研究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市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重要民生举措,细化制定并广泛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内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负责落实)二是及时公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按季度公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和结果公告,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开整改情况。以新常态下审计工作践行的“依法审计、鼓励创新、完善制度、促进改革”新理念,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典型情况公开力度,有力推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县审计局牵头落实)

  3、预决算公开方面。一是在做好各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市、县、乡三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二是县、乡级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县财政局牵头落实)

  (五)进一步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在提交报批文件的同时出台详细准确的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各媒体渠道广泛发布。(各乡镇、各部门负责落实)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组织相关单位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提高舆情感知敏锐性,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全面了解各方关切,及时做好针对性回应。对重要政务舆情和媒体关切的重点热点问题,认真讨论研判,及时谨慎处置,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向全社会公开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信息。二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及时发声、引导舆论。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公开澄清,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各乡镇、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进一步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一是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目录要包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各种重要信息,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回看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二是确立全面公开、及时公开、深入公开的工作标准。对应当公开的事项要做到第一时间全覆盖公开,能够细化的事项要分类到具体科目,方便群众监督。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三是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硬件建设、进驻事项、服务流程、内部管理标准化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功能和政务公开水平。四是健全完善公开制度。逐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机制、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机制、便捷实用的民意收集反馈评价机制和监督考核、责任追究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负责落实)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一平台、一体化、集中化”发布,使公开信息高效快捷。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使用,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的集中展示。二是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的抽查核查。彻底消除“僵尸”网站和“睡眠”栏目,使全县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三是拓宽政务公开方式渠道。充分利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公告栏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在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分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和文件查阅中心,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创新公开形式,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的建设力度和覆盖范围。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四是完善地方政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形成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体系。(县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3、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一是制定培训计划,3年内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针对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适时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研讨会,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专业技能素养,提高指导、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把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通过开展座谈会和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落实)

  4、加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管理。一是将县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年内完成,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县政府目标办牵头落实)二是要求乡镇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乡镇绩效考评,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贯彻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会精神,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国办发〔2016〕19号文件主动认领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台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认真落实。按照国家、省政府部署,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责,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认真总结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明确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有序地推动工作开展。二是县政务公开工作由内乡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列入工作分工,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及时对外公布。三是严格落实相关机构、人员的主体责任,决不能向上或向下转嫁责任。妥善协调好政府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等机构的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与空白,形成合力。

  (二)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政务公开实施计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同时,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有牵头任务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县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对各项工作要点和有关文件贯彻落实的情况。各乡镇、各部门要定期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对领导不重视、进度缓慢、工作没有效果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要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针对政务公开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观摩学习等形式,推广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全面展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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