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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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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7-05 1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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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6-07-05 19:11:05   来源:内乡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6月8日  

 

内乡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2015年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和郑州“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2016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和公安消防监管责任,构建社会化消防管理格局。切实促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推动法制消防进程。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火灾事故风险点,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重点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夏季火灾规律和特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自即日起至9月20日,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

  (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由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公安、商务、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配合,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逐个进行检查。

  (二)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公共建筑。由县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商务、人防等部门配合,6月底前对总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设面积)的集餐饮、购物、娱乐为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以及高层公共建筑进行排查检查。

  (三)电气火灾防范。针对电气火灾多发问题,由县政府统一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监、质监、工商、房管、消防、电力等部门,集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整治方案有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另行下发。

  (四)居民小区和“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6月份,各乡镇和公安派出所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居民小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五)社会福利机构。7—8月份,由县民政部门牵头,消防部门配合,集中开展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按标准设置自动消防设施,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加强防火、用电管理等安全防范措施。

  三、工作步骤

  此次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夏季消防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部署,并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排查整治(9月15日前)。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分行业、分区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县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集中执法。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消防执法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视情节和危险程度分别采取关停、查封、罚款、拘留等法律手段,通过依法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震慑,督促责任单位积极整改、消除隐患,降低火灾发生几率。

  (二)开展集中约谈。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分别于6月份和8月份开展2轮消防安全集中约谈。对履职不到位的地方、职能部门,以及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隐患单位,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约谈有关单位法定代表人,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强舆论监督。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16〕83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通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和夏季消防检查的活动内容、工作要求,提高社会关注度和群众知晓率,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同时,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集中曝光行动,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单位和个人,倒逼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觉整改火灾隐患。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必须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因消防违法被大额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行政拘留的案件,必须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立即部署开展本地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改期限,确保工作实效。行动期间,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本地区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实施共同整治。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要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安排本地夏季消防检查和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谋划部署、主动协调推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教育、卫生计生、民政、住房城乡建设、文化、交通运输、商务、民族宗教、旅游、文物等部门要牵头对行业系统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三)强化督导检查。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县政府将派出督导组分包各乡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导和检查验收。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工作方案以及动员部署情况,要于6月24日前报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每月25日上报当月开展情况,9月18日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龚 航

  联系电话:0377—63529695

  邮  箱:neixiang119@163.com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印发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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