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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内乡县扶贫项目库编制指南的通知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6-10-14 14:50:0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内乡县扶贫项目库编制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指南认真抓好项目库入库工作。

 

                             

2016年10月8日

 

 

 

 

内乡县扶贫项目库编制指南

 

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内乡县“十三五”扶贫攻坚规划》,为做好我县扶贫项目库编制工作,制定工作指南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把握三个原则。坚持规划先行、聚焦精准脱贫、严格入库管理。

(二)严把四个时限。一是乡镇项目清单报送期限必须在2016年9月15日之前;二是下一年度计划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时限必须在当年12月底;三是项目调整期限必须在每年10月底之前;四是入库项目公示期不得低于7天。

(三)做好入库项目分类。入库项目按照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其他等进行分类,按类别汇总。

二、入库项目范围

列入全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且计划在2016年1月1日—2020年12年31日期间实施的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其他等与脱贫攻坚目标相关的项目。在2016年1月1日至本指南印发之日期间,已开工(含前期)、未竣工、已竣工的脱贫攻坚项目,要统一补录纳入项目库管理。

()产业扶贫类

1.车间扶贫项目;

2.电商扶贫项目;

3.旅游扶贫项目;

4.光伏扶贫项目;

5.构树扶贫项目;

6.金融扶贫项目;

7.……

(二)基础设施

1.道路建设项目;

2.桥梁建设项目;

3.村庄绿化亮化建设项目;

4.农村电网改造建设项目;

5.通讯网络宽带建设项目;

6.广播电视网络建设项目;

7.安全饮水项目;

8.……

公共服务类

1.雨露计划项目;

2.医疗卫生项目;

3.危房改造项目;

4.教育扶贫(含贫困生教育补贴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5.文化广场项目;

6.体育设施项目;

7. ……

其它

  未列入项目类别,根据项目情况进行细化分类。

三、操作流程

(一)准备工作

1.制定编制指南(2016年10月8日之前)。

2.开展学习培训(2016年10月10日之前)。

(二)编制项目清单(2016年10月20日之前)。

1.村级填报项目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村根据县级脱贫攻坚规划或本乡镇脱贫攻坚规划要求,以及贫困户、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并填报村级扶贫项目清单(见附件1),于2016年10月20日之前加盖公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

2.乡镇初审。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级上报的项目清单,组织调查人员深入村或农户家中进行调查核实,审查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以及对项目与脱贫目标的匹配度进行预评估。调查人员对村级项目清单的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乡镇政府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讨论通过村级项目清单。乡镇政府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项目清单,要逐村进行,邀请县联系领导、帮扶单位领导、村“两委”成员、驻村第一书记参加,充分听取意见。

3.汇总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将本乡镇村级扶贫项目清单按照项目类型进行分类汇总,正式行文于2016年10月25日之前报送相关县级项目主管部门预审。

(三)主管部门预审(2016年10月28日之前)。

1. 出具预审意见。县直在贫困村有建设任务的相关部门,如国土、交通、住建、水利、扶贫等项目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收到乡镇扶贫项目清单后,依据本县脱贫攻坚规划和行业部门规划,对相关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进行预审。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删除或调整要求,必要时,要对调整或删除的项目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通过充分论证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出具预审意见。

2.明确前期工作责任主体。主管部门在出具预审意见的同时,要明确乡镇扶贫项目清单中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责任主体,可定为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等,以便对接实施前期工作。

3.预审意见反馈。主管部门将预审意见正式行文反馈给乡(镇)人民政府,并抄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四)组织开展前期工作(2016年11月3日前完成。下一年度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完成时限必须在当年12月底之前)

1.项目排序。主管部门出具预审意见以后,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对储备的项目做好先后次序安排,并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项目排序依次为:第一是保障当年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脱贫摘帽任务完成所需建设的项目;第二是统筹考虑巩固上一年度脱贫成果所需建设的项目;第三是完成下一年度贫困人口、贫困村脱贫摘帽任务所需建设的项目;第四是计划在2018、2019、2020年实施的项目。

2.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要根据乡镇做好的次序安排,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第一、第二、第三类项目的前期工作按项目建设或实施要求,需完成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规划审批、用地、环评等;第四类项目至少需制作好可研报告。

3.汇总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将乡镇项目清单、部门预审意见、前期工作材料,汇总行文报送县扶贫办初审。

(五)项目初审(2016年11月5日之前)。

1.提出初审意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对照本县脱贫攻坚规划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系统数据,对乡镇上报的扶贫项目的贫困人口受益情况、前期工作材料开展情况、项目与脱贫目标匹配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2.送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乡镇扶贫项目清单、部门预审意见、前期工作材料和初审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六)项目审定(2016年12月7日之前)。

1.召开会议审定。县人民政府组织发改、财政、扶贫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县脱贫攻坚规划情况、整合资金资源总量情况对经过初审的乡镇扶贫项目进行统筹平衡和审定,确定拟入库项目。

2.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审定后的扶贫项目进行公示。

(七)拟入库项目公示(2016年12月7日之前)。

1.公示时间:公示期不少于7天。

2.公示内容:各类项目公示的内容,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执行。

3.公示范围:县一级公示全县扶贫项目、乡镇一级公示本乡(镇)扶贫项目、村一级公示本村扶贫项目。

(八)项目入库(2016年12月15日之前)。

1.建库。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公示无异议后的项目,纳入县项目库进行管理;对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项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应组织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和责任乡镇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整完善后,纳入项目库管理。由县扶贫办建立扶贫项目库汇总表,汇总表原则上必须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资金规模、投资(补助)标准、资金来源、用途、主管部门,规划审批、用地落实、环评审批,计划实施年度,预计实施期限,实施状态(完工、在建、未开工),受益村名、受益贫困人口数量及对应脱贫指标完成情况。

2.维护。项目库的维护工作由县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对已经实施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在项目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报县扶贫办进行销号。对于需要新增的项目须按入库流程审定入库。项目库根据资金落实、前期工作以及项目成熟度情况,原则上每年只能调整一次,调整项目个数比例不高于20%,每年10月份前完成,确保项目库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实施。原则上,项目库外项目不安排资金、不组织实施。

(九)项目库报备(2016年12月15日之前)。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清单,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省市财政、扶贫部门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全县扶贫项目库,是规范扶贫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发挥扶贫效益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成立项目库建设领导机构,建立项目库建设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落实领导分管,落实专人负责,根据扶贫项目库编制流程,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库建设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杨曙光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霞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少民任副组长的县扶贫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办主任罗雄同志兼任负责全县扶贫项目储备、年度计划、滚动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人民政府对全县扶贫项目库建设进行协调、推动落实,对项目进行审定、统筹。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牵头负责项目库建设,具体做好项目库建设、管理和维护。县级各行业部门负责本部门项目库项目的预审、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有关帮扶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清单,审核、评估清单项目的合理性、真实性、可操作性。

县交通局:负责村级道路、桥梁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小型农田水利等水利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雨露计划、到户增收、科技扶贫、小额扶贫贷款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林业经济发展类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危房改造等住房保障类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文广局:负责村级文化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卫计:负责村卫生室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发改:负责易地扶贫搬迁、电力以及光伏发电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产业扶贫开发、特色产业、扶贫专业合作社以及种大户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农办:负责村集体经济收入、整村推进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畜牧局:负责畜牧养殖等扶贫产业开发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短期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项目的预审、前期以及建设工作。

民政局:负责敬老院建设项目的预审、前期以及建设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贫困学生免课本费、免住宿费、助学金、营养餐等项目的初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通讯网络宽带项目的初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电商扶贫项目的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电业局:负责农村电网改造项目预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县广电中心:负责广播电视网络项目的初审、前期及建设工作。

此外,对于涉及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的项目资金,县级各业务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负责对本部门纳入项目库中的项目开展建设、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三)做好项目前期经费保障工作。为做好入库项目前期准备,县财政要结合入库项目积极筹措资金,通过预算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纳入整合范围的有关资金,如国家和资金管理办法允许安排项目管理费的,可以结合实际按规定继续安排项目管理费,统筹整合后的资金使用管理按照本县制定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国家和的资金管理办法不明确允许安排项目管理费的,不能提取项目管理费。

(四)强化监督检查。项目库建设要公开、透明。项目库建设列为县委、县政府当年重大督办项目,县督导工作专班将对项目库建设的流程不定期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对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实施开展监督。

(五)严格纪律要求。项目库建设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预审、初审等工作,对于因为迟报、漏报,影响到当年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四个意识”意识,进一步严格纪律要求,推进项目库建设工作,全力以赴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如期脱贫摘帽。

附件1、内乡县扶贫项目库建设操作流程图

附件2、内乡县扶贫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内乡县扶贫项目库建设操作流程图

360截图20180306145114551

360截图20180306145149822

 

 

 

 

 

 

附件2

内乡县扶贫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扶贫项目库管理作的组织领导,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内乡县扶贫项目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杨曙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少民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员:樊振芳 县委办副主任

  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

冯黎明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建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扶贫办主任

常松郁 县财政局局长

李秉洲 县发改委主任

薛荣志 县委农办主任

雷新志 县农业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薛新彦 县林业局局长

王宜蛇 县审计局局长

吕慎虎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孟海波 县教体局局长

杨玉法 县民政局局长

朱彦彬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新庆 县卫计委主任

曹正平 县住建局局长

徐向升 县文广新局局长

岳文宏 商务局局长

张书杰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庞绍奎   县工信局局长

卢志武   县环保局局长

张富朝   县畜牧局局长

李振豪   县旅游局局长    

王国阁   县民宗局局长

    县电业局局长

陈文耀   县广电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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