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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5-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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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5-11-11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5-11-1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0月21日
内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l总则
1.1编制目的
指导全县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理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工作原则
根据国家对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要求,内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为:
①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理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②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当地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③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乡镇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④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内乡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性事件包括:
①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②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③地震、洪灾、泥石流、水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④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⑤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2农村饮水工程基本情况
经过内乡县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至2015年,全县共有集中式供水工程124处,总供水规模17794立方米/日,受益人口35.5876万人;集中式供水覆盖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均为56.24%。所有集中式供水工程均设立有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均在2类水质以上,水质检测由县疾病防控中心每年检测2次,水质合格率98%以上。按水源分:地表水27处,供水规模6715立方米/日,供水人口13.429万人,地下水97处,供水规模11079立方米/日,受益人口22.1586万人;按供水规模分,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水厂8处,受益人口16.6662万人;日供水规模在200—1000立方米的供水厂站6处,受益人口3.8334万人;日供水规模在20—200立方米的工程108处,受益人口15.033万人。日供水规模在20立方米以下的工程2处,受益人口0.055万人。按管理模式分:由内乡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工程12处,总受益人口18.94万人,由内乡县自来水公司管理的工程1处,受益人口0.8624万人,其余109处工程由受益村管理,受益人口15.7852万人;全县分散式供水人口27.6924万人。
3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指挥体系
设立内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县政府办、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公安局及各乡镇政府负责人。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各乡镇设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各有关村及供水管理单位为基层应急机构。
3.2职责
3.2.1领导小组职责
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②及时了解掌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③审定全县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④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⑤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3.2.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县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 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 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调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省、市、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2.3专家组职责
领导小组专家组由供水规划、设计、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 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 派,对乡镇给予技术支持。
3.2.4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职责
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负责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 急救援预案;掌握本地区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5村及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各行政村及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应急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预防及预警
4.1预防
4.1.1信息监测和收集
内乡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应急领导机构分别为全县和本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监控机构,各有关村和供水单位具体负责本地饮水工程日常 信息的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水质变化情况,当地群众疾病突发、群发情况,当地供水水源附近污染源分布、变化情况,旱情、特大洪涝灾害、地震、供水设施损 坏、人为破坏等情况。日常监测信息汇总后按照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突发事件要求立即向乡镇、县两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4.1.2信息报告
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办事机构是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
4.1.3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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