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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6-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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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行政职能整合集中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131号

发布日期:2016-11-28 10:20:12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行政职能整合集中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6-11-28 10:20:1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单位:

《内乡县行政职能整合集中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1月17日  


 

内乡县行政职能整合集中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为了科学、规范的做好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进驻工作,确保中心新址启用后能够更好地服务企业、基层和群众,着力打造廉洁、高效、优质、便民政务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加快推进服务型、法治型和创新型政府建设,结合内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是内乡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保障,是展示政府新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渠道。中心进驻工作是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的关键性环节和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本位主义思想,把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上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这次入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明确名班子成员分管窗口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本部门、本单位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项目集中统一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协调组织好内部操作运转,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入驻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驻要求

(一)进驻部门。凡公布保留有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的部门各单位以及公共便民服务事项垄断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进驻中心设立窗口。其中,服务事项比较单一、办件量极少且职能非常集中的单位纳入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因中心场地所限不能进驻的单位,经政府同意后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分中心,由设立单位负责组织运行和管理,并接受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监督与指导,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每月向县纪委报告全县各中心业务办理及作风纪律执行情况。

(二)进驻事项。进驻中心的部门,按照南阳市委、市政府“应进必进”和“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年检、备案、其它审批权、审核转报,即所有对企业、集体组织、人民群众开展的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同时将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科室人员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审批项目进驻中心到位,对窗口人员审批授权到位,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一窗口办结”。

各进驻事项要严格按照“六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办理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六件管理”(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答复件和补办件)和“六制办理”(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上报办理制、明确答复制和集中收费制)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进驻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公开竞岗等方式,把熟悉审批工作,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优、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选派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得抽调不懂业务的人员派驻窗口,在窗口工作未满一年不得更换,确因工作需要更换的,窗口部门在保证业务正常运行的同时与中心协商后方可调整。中心要协助窗口部门共同把好窗口工作人员进出关,不适应窗口工作、不服从管理、有违规违纪行为调查属实的一律退回原单位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日常管理。进驻政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体制,身份、人事财务关系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入中心,成立相应党支部和党小组,业务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和授权,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等接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管理和监督。各进驻单位推行前台窗口AB岗制”,后台审批“领导坐班制”,并指定一名窗口工作人员做为“首席代表”主管协调本单位窗口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要求

首批进驻的单位部门,要在1125日前将进驻人员的基本信息表(附件2)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nxspzx@126.com121日前按照要求将人员、事项全部进驻到位,县纪委、县政府办要对进驻时间、进驻事项、进驻人员、授权情况和办事效率等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进驻项目和人员,存在“窗口虚设”、“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单位和部门,县纪委、县政府办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规定的审批服务项目按期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集中办理。

1:内乡县首批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单位及项目目录

2:各单位进驻中心人员基本信息表

 

 

 

 

附件1

内乡县首批进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单位及

      

 

一、档案局(共1项)

二、编办(共1项)

三、科技局(共11项)

四、民族宗教局(共3项)

五、旅游局(共8项)

六、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8项)

七、商务局(共2项)

八、教育体育局(共4项)

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15项)

十、民政局(共25项)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5项)

十二、质量技术监督局(共7项)

十三、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共6项)

十四、人防办(共4项)

十五、文广新局(共15项)

十六、广电中心(共2项)

十七、消防队(共3项)

十八、发改委(共2项)

十九、住建局(共25项)

二十、统计局(共2项)

二十一、国土资源局(共7项)

二十二、环保局(共12项)

二十三、房管中心(共13项)

二十四、物价局(共4项)

二十五、规划局(共4项)

二十六、农业局(共19项)

二十七、林业局(共14项)

二十八、水利局(共12项)

二十九、畜牧局(共6项)

三十、农业机械管理局(共9项)

三十一、气象局(共4项)

三十二、烟草局(共1项)

三十三、财政局(共3项)

三十四、国税局(共7项)

三十五、地税局(共7项)

三十六、粮食局(共1项)

三十七、盐业局(共1项)

三十八、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共4项)

三十九、工信委(共1项)

四十、残联(共2项)

四十一、交通局(共6项)

四十二、公安局(共11项)

 

 

单位及项目(共298项)

一、档案局(共1项)

1、档案机构设置权限备案

二、编办(共1项)

2、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三、科技局(共11项)

3、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

4、调处专利纠纷收费

5、专利侵权纠纷处理

6、专利纠纷调解

7、县专利奖评选

8、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

9、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初审和推荐

10、展会专利保护

11、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势区域初审与推荐

1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初审与推荐

13、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选址意见

四、民族宗教局(共3项)

14、清真寺牌照审批发放

15、宗教团体成立审查

16、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初审、变更登记

五、旅游局(共8项)

17、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初审

18、侨生身份认证初审

19、邀请港澳地区人员来访初审

20、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初审会签

21、邀请外国人来访及签证初审

22、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初审

23、华侨回国定居证初审

24、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县内国际性联谊活动初审

六、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8项)

25、计划生育政策内终止妊娠手术审批

26、三胎生育指标审批

27、母婴保健技术许可

2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29、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30、医师执业注册

3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32、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七、商务局(共2项)

33、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

34、酒类流通备案登记

八、教育体育局(共4项)

35、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证

36、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

37、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审批

38、开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15项)

39、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40、职业机构介绍认证

4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标准

42、社会保险登记

43、工伤保险待遇核定

4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的鉴定

4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转诊转院办理

46、就业创业登记证办理

47、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初级)

48、职业资格证书及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49、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50、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5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52、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53、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十、民政局(共25项)

54、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

55、社会组织登记

56、建设公墓审批

57、养老机构设立

58、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59、内地公民收养子女登记

60、老年优待证核发

6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

62、医疗救助对象审批

63、临时救助对象审批

64、农村五保供养审批

65、建设经营性公墓(塔陵园)审核转报

66、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及转报

67、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转报

68、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69、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

70、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

7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

72、新申办福利企业认定

73、县、市辖区乡镇设立、撤销、更名。政府驻地迁移、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

74、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驻地迁移

75、大型建筑物及居民区名称的命名、更名、备案

76、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77、道路(街巷)的命名、更名

78、门牌号码的编制发放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5项)

79、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80、重大危险源备案

8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5)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十二、质量技术监督局(共7项)

84、计量器具检定

85、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审批;

86、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87、计量纠纷调解和仲裁检定

88、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89、受理、处理产品质量申诉

90、免费检测家用血压计

十三、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共6项)

91、食品经营行政许可

92、食品生产许可

9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94、企业、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变更、注销

95、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9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十四、人防办(共4项)

97、人防工程含通讯、警报设备拆除审批

98、单位和个人平时使用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99、防空地下易地建设审批。

100、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十五、文广新局(共15项)

101、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102、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103、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104、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105、营业性演出审批

10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107、出版物经营许可

108、印刷经营许可证审核

109、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审批

110、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111、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112、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113、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和不可移动文物重建审批

114、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改变用途审批

115、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文物调查、勘探审查审批

十六、广电中心(共2项)

116、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安装使用审核

117、有线电视台、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证审批

十七、消防队(共3项)

11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19、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

120、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十八、发改委(共2项)

12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122、《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5年本)》确定的项目审核(核准)

十九、住建局(共25项)

123、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施工许可

124、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批准

125、城市道路挖掘审批

126、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127、砍伐修剪城市树木批准

128、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129、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30、悬挂张贴标语、横幅等宣传品许可

131、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料物、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核

132、拆除环卫设施许可

133、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家畜家禽审批

134、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135、参与或组织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3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37、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

138、中心城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项目备案

139、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140、出具《竣工备案监督意见书》

141、利用道路、桥涵、灯塔等设置广告标语、安装线路和设备等审批

    142、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部装修、搭建审核

143、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批准

144、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市政设施审批

145、涉市政设施管理范围内活动审批

146、因建设工程需要迁建、改建城市道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审批

147、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审核。

二十、统计局(共2项)

148、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

149、部门公布统计数据备案

二十一、国土资源局(共7项)

150、采矿权登记及转让

15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152、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审批

153、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与利用审批

154、一次性开发200公顷以下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以及开发集体未利用地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审批

155、改变国有土地建设用途审批

156、临时用地审批

二十二、环保局(共12项)

157、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58、排污许可证核发

159、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160、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批准

161、权限内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162、收集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16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审核

164、建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165、机动车排气污染年度检测

166、对举报违反《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行为的奖励

167、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备案

168、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

二十三、房管中心(共13项)

16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70、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

171、商品房屋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17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73、装修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74、房屋所有权登记

175、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

176、房屋地役权登记

177、预告登记

178、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审核

179、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

180、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181、廉租住房补贴

二十四、物价局(共4项)

182、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审核

183、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核

184、价格管理方面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

185、价格纠纷的行政调解

二十五、规划局(共4项)

186、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8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

18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

189、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十六、农业局(共19项)

190、国内植物调运检疫审批

191、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审批

192、农作物种子(部分)生产经营审批

193、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检测

194、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

195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的中介组织备案

19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

197、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合同管理

198、对农村集体财务、资产、资源和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

199、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安全管理

200、无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审核

201、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认定

202、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种子生产经营审核

203、食用菌菌种生产和经营审核

204、蚕种生产审核

205、蚕种经营审核

206、规模化沼气工程行业审查

207、植物检疫备案

二十七、林业局(共14项)

208、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209、采集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210、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211、林木采伐许可

212、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

213、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许可

214、木材运输许可

215、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批准

216、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217、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

218林权登记

219、林区用火证明

220、对调运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办理植物检疫证书

221、在林区经营加工木材审批。

二十八、水利局(共12项)

222、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

22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224、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225、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226、取水许可

227、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

228、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229、捕捞许可证核发

230、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231、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

232、采挖河道砂石批准

233、开垦荒坡地批准

二十九、畜牧局(共6项)

23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235、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236、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237、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238、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核发

239、动物诊疗机构许可

三十、农业机械管理局(共9项)

240、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

24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驾驶证核发

242、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备案

243、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核发

244、农机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调解

245、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246、农业机械维修质量纠纷调解

247、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检验

248、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存在作业质量的调解。

三十一、气象局(共4项)

249、防雷装置设计图纸审核及竣工验收

250、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许可

25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审查

252、气候可行性论证及大气影响评价使用气象资料的审查

三十二、烟草局(共1项)

25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审批。

三十三、财政局(共3项)

254、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认定

255、财政票据发放、核销和销毁

256、财政票据领购证核发。

三十四、国税局(共7项)

257、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258、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259、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260、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26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262、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263、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三十五、地税局(共7项)

264、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265、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266、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267、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268、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269、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270、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三十六、粮食局(共1项)

271、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三十七、盐业局(共1项)

272、食盐零售许可证审批

三十八、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共4项)

273、住房公积金贷款

274、住房公积金消费性提取

275、住房公积金缴存

276、住房公积金销户性提取

三十九、工信委(共1项)

277、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四十、残联(共2项)

278、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核发

279、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的认定

四十一、交通局(共6项)

280、公路建设施工许可

281、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282、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经营许可

283、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农村公路)

284、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审批(农村公路)

285、内河通航水域或岸上作业活动审批

四十二、公安局(共11项)

286、机动车驾驶证核发(C4/D/E/F)

287、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288、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89、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5000人以下)

290、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291、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292、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293、民用爆炸物物品运输、购买、使用审批

294、危险化学品购买审批

295、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29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四十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局(共2项)

297、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298、企业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暨诚信等级评价

 

 

 


附件2

进驻内乡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员基本信息表

单位(盖章)               进驻人数:窗口   人,后台签批          时间:       

序 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职 务

负责项目

联系电话

备注

 

 

 

 

 

 

 

 

 

 

 

 

 

 

 

 

 

 

 

 

 

 

 

 

 

 

 

 

 

 

 

 

 

 

 

 

 

 

 

 

 

 

 

 

 

 

 

 

 

 

 

 

 

 

 

 

 

 

 

 

 

 

 

 

 

 

 

 

 

 

 

 

 

 

 

 

 

 

 

 

 

邮箱nxspzx@126.com,联系电话13608459886,13525198606.备注一栏填写是窗口工作人员,还是后台签批领导。

 

2016年11月17日印发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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