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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6-0109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96号
发布日期:2017-01-04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1-0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内乡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20日
内乡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过去五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提供更加完备的公共体育服务和建设体育强县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后五年,为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满足全县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提高全县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 〔2016〕37号)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站在全局眼光、国家战略、民生大计的高度,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 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共 建共享中的获得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为建设体育强县,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 达到45万,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每千人口3人以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全民健身的场地设施配备更加齐全,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1.8平方 米,体育消费总规模稳步增长,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支撑我县发展目标、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 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全民健身成为“秀美内乡、活力内乡、和谐内乡、健康内 乡”建设的有力支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名片。
三、主要任务
(一)弘扬全民健身文化,倡导终身体育理念
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大力宣传、推广体育健身科普知识、宣传体育项目的文化内涵和育人功能。让人们了解体育不仅在强身健体,而且在人格完善、意志培养、精神培育等方面的综合育人功能。充分认识体育在人们成长进步中的基础作用。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文化氛围,使人人树立崇尚体育、热爱体育、终身体育的理念,使体育健身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自觉追求。
(二)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丰富市场供给
各级政府要积极履行全民健身基础性健设的主体责任,充分保证广大群众能够就近健身的权益。
结合城镇化发展形势,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健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重点健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结合农村基 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区域特点,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有效扩大增量资源。制定县乡两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建成县、乡二级全民健身中心体系。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 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 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为健身场地设施,合理做好城市空间的二次利用,推广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的健身设施。顺应国民休闲度假需求,利用社会资金,结合各级主 体功能区、公园和旅游景区的规划与建设,合理利用景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每天早晚对群众开放。
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与升级换代。在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标准和办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从人民群众健身的实际出发,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因地制宜,建设和配备体育场地设施。公共体育场要面向全民健身主战场,除维修维护时间外,都要努力延长对社会开放的时间,积极承担全民健身活动任务,切实提高场地设施的使用效率,保障场地设施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充分发挥功效,完善提升我县体育场馆设施功能。
(三)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激发全民健身活力
大力引导、鼓励和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自生力强、专业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的方向转变,推动其向专业化、法制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推进体育社会组织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过程中,切实做好公益性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确保其在提供体育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导向作用。
加强各级体育总会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力争全县所有的城市街道、乡镇建有体育社会组织。鼓励自发性的健身团队和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形成依托健身场地开展健身活动的组织发展形态。重视发挥网络体育组织和健身领袖在开展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服务、规范其健康发展。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和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
(四)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引领体育生活
实施品牌战略,发挥优势品牌在全民健身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鼓励各乡镇和各协会结合各自实际,打造全民健身活动优质品牌。支持内乡县全民健身大会、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乡镇文化节等本土赛事活动做大做强。加强县内外友好单位间体育赛事活动交流,鼓励开展县内外友好单位体育交流活动、周边市县体育邀请赛等。支持各地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广泛开展各类体育赛事活动。鼓励各乡镇、体育社会组织利用区域优势和传统资源,积极开展“一会一品”、“一乡一特色”的品牌赛事活动。推动形成体育竞赛表演、品牌赛事和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互动为补充、相互促进 的体育赛事活动格局。
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激发市场活力,完善体育竞赛体系。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各乡镇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支持各乡镇结合地域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市县影响和可持续性的品牌赛事。改革综合性运动会的办赛模式,利用筹备和举办县运会、乡镇运动会和各单项体育赛事等重大赛事和契机实施惠民工程,实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使举办体育赛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五)优化结构布局,实现全民健身项目竞相发展
加快发展“三大球”运动。制定“三大球”中长期发展规划,恢复和加强县“三大球”运动队,带动全县“三大球”运动的普及和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三 大球"学校、业余俱乐部、训练营等培训机构。突出发展足球运动,加大足球场地建设,县、乡至少建成1块标准足球场地,充分利用城市和乡村的荒地、闲置地、 公园、林带、屋顶、人防工程等,建设一大批简易实用的非标准足球场。积极推进社会足球和校园足球发展,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的足球 赛事,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积极利用国家筹备和举办冬奥会的契机,大力发展群众性冬季运动。
优化全县全民健身项目结构布局,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不同人群,具有不同地域特点的全民健身特色项目,推进各类全民健身项目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健身走(跑)、骑行、登山、户外、游泳、球类、健身操、广场舞、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培育汽车、摩托车、极限、轮滑、冰雪、电子竞技、“三模一电” (车模、空模、海模、无线电测向)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积极扶持推广体现内乡传统文化和地理人文特征的武术、健身气功、空竹、龙舟、舞 龙舞狮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
(六)大力发展重点人群体育,引领全民健身整体发展
着重发展青少年体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作为学校教育和全民健身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足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课余训练、校内全民健身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加强青少年健身活动、竞赛交流、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质监测等服务,办好“华光”、“晨光”、“曙 光”系列体育活动和“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推进校园足球、武术、田径、游泳、篮球、排球、乒乓球、赛艇等项目发展。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 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使青少年掌握 1—2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锻炼兴趣和习惯,力争青少年体质全面止跌回升,并为终身体育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为老年人健康提供科学指导,发挥全民健身在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方面的独特作用。
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开展职工、妇女、幼儿体育,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属地供给体系。积极应对二胎时代,大力倡导亲子运动,发展家庭体育。加大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使他们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在融入社会方面增加获得感和满足感。
(七)构建指导服务网络,服务全民健身科学发展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1千以上,每年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少于100人,大力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城市社 区、农村行政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全覆盖。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学校设立相关专业,培养相关人才,充实体育社会指导员队伍。依托体育部门、相关学校加强社 会体育指导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健全县、乡两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农村全民健身指导站(点)建设。积极引导体育爱好者深入开展体育进社区、体育下乡等 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遍布城乡、科学有效、机动灵活的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者服务网络。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推广“运动是良医”的理念,提高全 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强化全民健身的科学研究工作,尤其是对促进身心健康功效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普及科学健身和健身教育。
(八)推进行业融合,实现全民健身与社会各项事业协同发展结合“健康中国2030”等总体发展战略、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定位,以及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 程,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 卫生、养老、旅游、科技、会展、服装、食品药品、装备制造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全面推进“秀美内乡、活力内乡、和谐内乡、健康内乡”建设。
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对全民健身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相关产业发展,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体育康复和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培育体育用品和服务龙头企业。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大幅提升。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互联网”技术和智能科技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 场。积极培育、完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鼓励、刺激城乡居民的体育消费,使全民健身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产品的研发与销 售,让全民健身产品走进千家万户。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协同联动的大群体格局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健身专家团队和社会体育组织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完善协同联动机制,营造大群体格局,推动全县全民健身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扩展县、乡两级全民健身"三纳入"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全县各乡镇要成立由政府牵头的全民健身领导协调机构,夯实大群体格局。
构建综合性协同性的应对机制,政府主要做好宏观管理,政策制度制定、资源整合分配、工作监督评估和协调跨部门联动,部门主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全民健身专家团队主要做好辅助政府针对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提供民主决策和咨询服务以及在顶层设计和创造性落实工作中发挥作用。社会体育组织主要做好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
按照立体研究需求、全面统筹、科学布局的原则,重点强化部门联动的执行工作,围绕全民健身工作形成各层级的部门联动落实工作机制,推行全民健身工作项目化、条目化,将全民健身工作与全县、县直各局和地方现有的相关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
(二)完善政策与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制定、修订法律法规中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的立法内容,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确保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的安全。制定内乡县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配套保障法规,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养老、旅游、科技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事务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产品,为举办和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全面风险保障。
(三)加大资金投入与管理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保证用于保证全民健身工作体育彩票公益金要足额到位。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智库服务、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
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捐赠。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
(四)做好城乡居民体质健康管理工作
在全县各乡镇全面开展体质健康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为全民健身工作提供科学支撑。
加大基层体质测试指导站投入,配备先进的体制监测设备,坚持开展体质测试公益服务,使受测群众及时了解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能力,开具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运动处方。
(五)建设全民健身信息宣传体系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发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画,出版科普图书、音像制品,普及知识,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借助全国“全民健身日”、河南省“全民健身月”、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 “终身体育”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利用各种媒体播放广播体操、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太极拳(剑)等普及健身活动的节目。
(六)培养全民健身人才队伍
创建以全民健身管理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退役运动员、体育社会组织带头人、健身榜样、智库专家、媒体专家等为核心的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体系,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
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与文化、卫生、医疗、综治等相关部门的人才培训相衔接,促进各类人才培养的渠道畅通。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重视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运用,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加大民间健身示范人物、领军人物的挖掘和扶持力度,加大基层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榜样人物培育力度。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
本计划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内乡县体育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构,确保本计划的贯彻落实。
(二)严格督导与绩效评估
定期开展督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本计划的情况、实施的推进情况和重点任务、相关指数数据的达标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实施结果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规划布局和相关政策
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保障性政策法规。
(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体育组织、赛事活动、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的相关优惠政策,促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发展。抄 送:县委、人大、政协。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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