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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乡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1-03 15:30:04   来源:教体局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在校期间免息)的助学贷款。
二、贷款对象
凡升入高校的学生(大专、本科、研究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其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居住地均在内乡的,均可在我县申请生源地贷款。
三、贷款条件
1、借款学生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在本县。
2、共同借款人条件的确定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其他近亲属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共同借款人;
(2)共同借款人户籍在本县;
(3)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需在25至60周岁之间;
(4)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注意事项
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四、贷款额度及用途
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8000元(贷款额度上限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相关规定执行),金额为100的整数倍,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如借款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贷款资金首先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五、贷款期限及利息说明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7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由国家贴息,毕业当年的9月1号开始自付利息,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毕业后的前三年为延展期,可以只付利息,三年后按约定还本付息。学生也可以选择提前还款。
六、贷款程序
1、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河南学生资助网,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板块进行实名注册(9月20日截止本年度贷款申请);
2、贷款学生填写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在线进行贷款申请,注意地址必须详细至村组(街道)门牌号,并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
3、到居(村)委会、乡镇民政部门及毕业高中三个单位中的任意一个单位办理资格认定,审核盖章,并填写审核单位1名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
4、内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并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
5、贷款学生持合同和受理证明赴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电子回执;
6、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合同;
7、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发放贷款,款项划转就读高校指定账户。
七、提交材料
1、首次贷款学生需提供材料: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正反都复印并且两人身份证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1份;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原件,不复印;
(3)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1份;在校生凭《学生证》及其复印件1份。
2、再次申请贷款的:
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内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1份(《申请表》无需盖章)。由到场一方签订《借款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包括按印),并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如学生张三办理时,在借款学生签字位置签署“张三”,在共同借款人签字位置签署“李四(张三代签)”。
八、注意事项:
因为考取省内外大学的学生均可在内乡县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因此可能出现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扎堆办理现象,故提请续贷学生尽量在今年高考录取通知书下达前这段时间前来办理,若遇人员扎堆办理情况,县资助中心将按照预案要求采取限号顺延或者乡镇定时段预约等方式办理,请大家理解支持。
内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内乡县教育体育局大门口南教育服务大厅
热线电话:0377-65311826
生源地QQ群:15461117    QQ号:19195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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