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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7-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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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2017年畜牧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7号

发布日期:2017-04-25 08:31:28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2017年畜牧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4-25 08:31:28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内乡县2017年畜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3月18日

  

  内乡县2017年畜牧工作意见

  

  当前,我县畜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实现畜牧业科学发展,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保供给、保生态、保安全”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畜牧业转型升级”战略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产业扶贫、污染防治、集群建设、项目支撑、安全监管为重点,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畜牧业发展道路。

  二、目标任务

  全县生猪出栏160万头、牛出栏8.05万头、羊出栏62万只、家禽出栏400万只,全县肉类总产达11万吨、蛋类总产2.8万吨、奶类总产1.08万吨,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8%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调优结构,保障供给。一是要稳定猪、禽生产,突出发展牛、羊等草食家畜,走节粮型畜牧业发展道路。在猪、禽发展上,以提升标准化水平为主;在牛、羊等草食家畜发展上,扩大规模与提升标准化水平并重,普及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实用技术,推进秸秆过腹还田,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二是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改粮经二元结构为粮经饲三元结构,大力发展人工种草,种养结合。三是在畜产品供应上,积极发展无公害、质量安全的畜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四是要进一步打响“伏牛白山羊”、“南阳黑猪”地方特色品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畜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精准扶贫,发展共享。依托牧原公司、春牧公司、聚爱农牧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龙头企业+基层组织+金融机构+合作社+贫困户”的合作帮扶模式,用足用活扶贫政策,强化协调服务,规范程序,完善机制,精准扶贫,实现畜牧产业扶贫全覆盖。

  (三)粪污防治,绿色引领。一是对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户)实行关停。根据国务院、省、市的安排部署,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宣传发动,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强化督导,严格验收,兑现奖惩,确保11月底前完成任务。二是对禁养区以外的规模养殖场(户),要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综合治理的原则,增强环保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治污设施,走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针对不同的畜种、不同的场(户),要因地制宜,一场一策。今年,65%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要配套完善粪污综合利用的设施设备。要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通过政府推动、宣传发动、政策驱动、示范带动,强力推进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的粪污综合利用。三是要以创建全国绿色畜牧业示范县为契机,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建设现代畜牧业,此项工作要纳入各乡镇政府的绩效考评,畜牧业发展指标在县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要达到6%。四是规模畜禽养殖用地和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视为农业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五是对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沼气、生物天然气发电或并入天然气管网的,除免税外,政府有关部门要给予适当的补贴和优惠政策,并要主动争取治污项目,加快粪便的资源化利用。

  (四)集群发展,产业融合。以“全产业链、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为目标,全面服务加快牧原生猪产业集群发展。一是服务好中以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建成特色农产品种植、销售、休闲观光、旅游服务为一体的产业融合示范园;二是服务好农牧装备制造孵化园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尽快入驻企业;三是内乡牧原年出栏生猪130万头,新建3个育肥场和1个种公猪站,申报南阳黑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做大做强牧原生猪产业集群,使之成为内乡享誉省内外的一张亮丽名片。

  (五)项目支撑,增强后劲。畜牧业发展离不开项目支撑,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一是要围绕国家扶持畜牧业重点,围绕优势产业,围绕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及早谋划储备项目;二是对已经申报的项目,要跟踪问效,使项目及早批复;三是对已经批复的项目,要及早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抓紧开工;四是对在建的项目,要落实监管责任制、招投标制、项目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运作,不折不扣落实项目资金;五是要积极宣传推介,内引外联,招商引资,引进更多的项目和资金,加快发展步伐,增强发展后劲。

  (六)落实责任,安全监管。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上,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依法防控,依法监管,畜禽强制免疫率100%,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同时,针对今年国家动物防疫政策的重大调整(“先打后补”、“两进两退”),要认真领会学习,调研座谈,制定方案,搞好试点,稳妥推进。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上,继续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与畜禽保险联动机制,完善病死畜禽收储体系,畜禽投保,应保尽保,继续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补助资金30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坚持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一手抓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认真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全面实施“两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逃避检疫、经营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饲料兽药、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兽药残留超标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扫雷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害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屠宰违法行为。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要定期听取畜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畜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确定的重点工作,要建立督查台账,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县政府督查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各乡镇、村、养殖场督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各乡镇要明确一名副职专抓畜牧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人员,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县财政要逐年加大对畜牧业的投入,每年畜牧业发展基金不低于10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每年用于畜牧工作的投入不低于3万元。养殖设施用地纳入农业用地范围,养殖业用电按农业用电对待,养殖业用水按农业用水对待。

  (三)强化协调服务。畜牧、环保、国土、发改、财政等部门要转变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强化服务,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认真解决畜牧业生产中的相关问题,营造宽松的畜牧发展环境。

  (四)严格考评奖惩。对畜牧工作排名前五名的乡镇,各奖励现金2万元。对在畜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给予重奖。对综合排名连续三年后三名的乡镇,对乡镇主要领导实行问责。  

  2017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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