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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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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6-06 09: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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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6-06 09:51:2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 10日          

 

 

 

内乡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内乡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县目前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区域

    我县地处秦岭山系东段伏牛山脉南麓,在地质历史上,是华北板块、秦岭板块、扬子板块交汇处。县域内有朱--夏断裂带、商--丹断裂带、木家崖断裂带经过,地型地貌较为复杂。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主要诱发因素(暴雨、人类活动等),结合我县今年降水趋势预测,确定板场乡、夏馆镇、七里坪乡、马山口镇、岞曲镇、桃溪镇、瓦亭镇等乡镇和湍、默河两岸、七宝公路、夏湍公路、灌二公路、S248线、S249线、七里坪至南召公路、内淅公路及地质公园旅游区等为我县2017年度汛期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区域。

    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是突发性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采空区地面塌陷等。其中,山体崩塌、滑坡主要分布在板场乡、夏馆镇、岞镇、马山口镇等乡镇;泥石流主要分布在马山口镇、瓦亭镇等乡镇。

    二、主要地质灾害点的特征、威胁对象及范围

    根据历年来掌握的情况和今年初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重新进行核查掌握的资料分析,我县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39处(见附表),中型以上、危害性比较大的地质灾害危险点主要分布在北部和西部山区。其中,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如下:

   (一)板场乡、夏馆镇、七里坪乡、马山口镇石墨矿区,由于开采面较陡,极易造成山体裂缝崩塌、滑坡,在汛期引发泥石流。

   (二)夏馆镇、七里坪乡海泡石矿区,原遗留废石渣量大,且堆放无序,汛期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特别是将军岭有一大型滑坡体,一旦滑坡,极易造成河道堵塞,严重威胁上下游居住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七里坪乡、夏馆镇、板场乡、马山口镇等乡镇多金属矿区,废石、尾矿易造成塌陷、滑坡和泥石流。

   (四)桃溪镇、岞镇大理石矿、钒矿区,山体不稳定,极易发生崩塌、塌方、滑坡。

    (五)大桥乡、师岗镇、岞镇石灰岩矿区。大部分矿区开采高度超过20—30米,坡面角度大于70°,汛期地表水渗入,极易引起崩塌和滑坡。

   (六)内-淅公路沿线,桃溪镇东川村、岞镇清泉村道路沿线崩塌、滑坡易发段。该地段边坡角较陡,岩体风化强烈较为破碎,遇雨水浸蚀,极易引发山体滑坡、崩塌。

   (七)七宝公路、夏湍公路、灌二公路、S249线、七里坪至南召旅游公路、宝天曼景区公路等沿线部分路段,因开挖山体,且山体岩石破碎,在汛期极易发生塌方、崩塌和滑坡。

   (八)湍、默河上游山体相对海拔高,河床落差大,水流湍急,浸蚀严重,汛期极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中下游河段防洪堤单薄,堤坝损坏,汛期极易发生堤防坍塌;马山口镇有青山河、梅子河、花北河三条支流在此交汇,汛期极易发生泥石流和洪涝灾害。

   (九)七里坪乡青山村岳家庄住户房屋后的山体土层较厚且松动,在汛期极易发生滑坡。

   (十)夏馆镇牡珠流村牡珠流组山体出现裂缝,易发生山体滑坡。

   (十一)马山口镇关帝坪村小学旁边,有小河沟,一旦有大暴雨,容易形成泥石流。

   (十二)马山口镇河口村河口小学,学校后面存在崩塌隐患,严重威胁学生和老师的人身安全及校舍的安全。

   除以上 12处需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区(段)外,我县还有不少地段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主要位于山区的道路沿线,村庄集镇、工矿企业、居民点、中小学校舍以及部分旅游景区、景点、水利工程设施周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对本辖区内和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摸底,逐一编制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三、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我县县城以北地势北高南低,北部为伏牛山主峰,地势陡峭,沟壑较多;西部为低山丘陵地区,地形相对复杂。地形、地势差异导致南北区域降水分布极为不均,降雨多集中在此区域,且暴雨多发于6—9月份,因此我县2017重点地质灾害防范期是6—9月份。

    四、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

   (一)各乡镇及县国土、安监、水利、交通、公路、公安、民政、教育、旅游、气象、环保、电力、规划、通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本系统管辖内地质灾害易发区段进行一次隐患排查,迅速落实监测、巡查、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预防措施,制定防灾抢险应急预案。

  (二)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要求,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汛期24小时不能关机)、险情巡查、灾害速报和应急处置等制度,不断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发生,有关乡镇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同时,把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调查的情况,上报县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65362907  65321530  65321657)。

   (三)落实“三查”制度。“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汛前排查。在5月31日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到位,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防灾预案、制定防灾措施、落实防灾责任,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登记,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以下简称“两卡”)。要签订发放到村、组和住户,层层签订,一户一卡。汛中巡查。在6、7、8、9四个月,巡查重点是主要隐患点是否进行了监测、是否发放“两卡”及“两卡”的落实情况,巡查中发现险情和灾情要妥善处理,按照灾情速报制度及时上报。汛后核查。10月份起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逐点进行核查,总结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教训,新发现的及时登记,危险解除的及时核销。

   (四)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综合治理。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采矿权人要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要求,合理开采、有序堆放尾矿和矿碴。对易发生泥石流、水土流失的区段要主动采取修筑挡坝、开挖导流渠和排水沟等防治措施;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宝天曼旅游区,易发生崩塌、滑坡区域要采取设立警示牌,告知当地群众和游客事先避让等措施。

   (五)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防灾救灾的基本常识,增强全民防灾、救灾、治灾的能力。各乡镇要在汛期到来之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检验和纠正预案的可操作性及实用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查看灾情,同时上报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迅速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灾区大局稳定。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机制,切实做好监测、预防、预报、群测群防、灾害现场应急调查、避险等工作。

    各乡镇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确定一名副职具体抓,把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和任务落到实处。经常做到工作有人抓,防范有人管,任务有人担。县国土、安监、水利、交通、公路、公安、民政、教育、旅游、气象、环保、电力、规划、通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因违反规定、玩忽职守致使地质灾害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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