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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7-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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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供养及执行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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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7-11 15: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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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供养及执行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7-11 15:13:4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经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核实,报县政府研究同意,2017年7月1日起,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分散供养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我县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0%确定:半自理=月最低工资标准/4×20%(执行1300元×20%/4=65元);全护理=月最低工资标准/1.5×20%(执行1300元×20%/1.5=173元)。请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调整后的标准,严格遵循发放程序,切实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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