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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7-31 16:44:26   来源:地税局
一、业务介绍
(一)简要描述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纸质税收票证。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是指税务机关按规定要求为纳税人开具相关纳税证明文书的业务活动。税收完税证明分表格式和文书式两种。
1.开具完税证明包括: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
(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4)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2.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款,已经入库或退库的,可以开具完税证明。
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税收票证需要税务机关另行提供的,应当登报声明原持有联次遗失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税款经核实确已缴纳入库或从国库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或提供原完税税收票证复印件。
4.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为纳税人开具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缴纳情况后,应当为纳税人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
5.对于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因出国、向境外转移财产、对外投资等原因需要完税证明并向税务机关提出要求的,经税务机关核实后,开具其相应期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款的完税证明,当纳税人开具的证明发生丢失等情况时可申请多次开具。
(二)政策依据
序号 政策依据标题 政策依据文号 备注
1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 第十七条、第四十六条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 第二条第三项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后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通知 国税发〔2005〕8号 第二条第(一)款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开具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10〕63号 全文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缴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23号 第一条
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税务机关向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后的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通知 国税发〔2005〕8号 第二条第(一)款
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1号 附件13
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完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0号 全文
二、工作指引
环节 层级 组织体系 机构 岗位 时限
受理 地市级,区县级,省级 纳税服务 省直属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科,省局大企业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科(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省辖市局直属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科,省辖市局大企业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科 ,省辖市局契税分局综合业务岗(办税服务厅),区局纳税服务税务分局,区局耕地占用税税务分局,县局纳税服务税务分局,县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税务分局,省直管县局纳税服务税务分局,省直管县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税务分局 *省域通办岗*,*受理岗* 即时
三、工作标准
(一)业务流程
1. 受理
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受理岗收到纳税人或缴费人报送的《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申请表》及附送资料后,审核纳税人或缴费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1)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逻辑关系的,税务人员采集申请信息,按规定制作并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给纳税人。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用于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完税情况的证明时,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除纳税人有特殊需求外,应按月填开。
② 证明内容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需要选择税款所属时期或入(退)库日期填开和打印,但是期间必须连续,不得间断。
③ 在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的特定期间内,纳税人既有缴税记录又有退税记录的应当同时分别填写缴税、退税情况或者按照税款所属期分税种汇总填写缴税、退税情况,但是不得只列缴税情况不列退税情况。
④ 证明内容填列完毕,应有结束标识(如“本页以下内容为空”或“以上情况,特此证明”)
(2)不符合逻辑关系,可要求纳税人当场进行更正;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内容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二)附列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是否必报 条件报送 条件报送备注 归档 查验 核销
1 税务登记证副本 否 是 已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否 是 否
2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否 是 自然人 是 否 否
3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否 是 自然人 否 是 否
4 纳税人完税凭证持有联次遗失声明资料 否 是 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需要重新开具时 否 是 否
5 取得的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 否 是 否 是 否
6 “交强险”保险单 否 是 开具通过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的完税凭证时 否 是 否
7 “交强险”保险单复印件 否 是 开具通过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的完税凭证时 是 否 否
8 纳税人身份证件 否 是 否 是 否
9 原缴款凭证 否 是 否 是 否
10 原缴款凭证复印件 否 是 是 否 否
11 登报声明 否 是 是 否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