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乡要闻

内乡县召开2017年消防工作问题整改督办会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8-16 12:17:4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1、2017年消防工作问题整改督办会(8月15日).jpg

8月15日,我县召开2017年消防工作问题整改督办会。会议由县政府副县长李芳主持,主要对我县前期国务院、省市、县上半年消防工作多次督查交办的问题进行督办。

会议首先由县政府机关事务局副局长时歌阳宣读南阳市人民政府督查通知《关于对2017年消防工作问题进行督办的通知》(宛政查字【2017】124号),各单位和各乡镇分别对各自行业和各自辖区内上半年内消防工作完成情况和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消防大队大队长李长涛对各行业和各乡镇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再次明确。

李芳站在全局的高度,对各单位和各乡镇前期工作情况进行了点评,她强调,一是要认识问题,消防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唯一一项由检察院和纪委直接介入的工作,唯一一项一旦出现火灾事故追究刑事责任的工作。各单位、各乡镇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这项保底工作,8月2日,县里召开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检查和监督活动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谷晔,提出了消防火灾事故发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必然性就在于隐患问题发现后没有及时整改导致的,一旦疏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近年来,上级对责任事故的追究越来越宽、层次越来越高、力度越来越大,张生起书记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上提出“凡是发生火灾不管大小,双追三问一报告”的工作要求,现在我们实行的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行政一把手作为属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从思想上、行动上把安全生产,特别是消防安全放在重要位置,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是现在大家普遍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消防安全工作只是消防大队一家的事。消防安全工作按照的是“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社会单位,监管单位是派出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领导责任和第一责任人是各乡镇的乡镇长,直接责任人是各乡镇主抓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职,消防大队作为业务指导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对各行业、各乡镇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一长三员”,即网格长、联络员、监督员、协管员,专人专职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三是工作落实的问题。消防安全工作实行的是清单制、销号制,4月份国务院对文物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兵团化检查、7月份市政府督查组对上半年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的系统督查及县内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排查交办的问题,县防火委员会已经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部门和各乡镇,明确了具体的时间和要求,县政府督查室前期也联合消防大队及相关职能部门对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各乡镇要根据上半年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及国务院、省市县督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特别是消防专项编制修编工作及网格化管理工作再次认真研究部署,严格时间节点,及时整改到位。各部门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就文化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等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对照,完善工作方案、工作台帐、会议记录等,确保工作落实整改到位。8月18日,由县政府督查室、公安局、消防大队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县重点单位、乡镇的上半年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消防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各乡镇、各单位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书记、镇长签字后于8月19日上午下班前报县政府办,消防大队安排专人对马山、城关两乡镇开展业务指导。

县政府督查室、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规划局、建设局、文物局等单位主抓副职及城关镇、马山口镇、王店镇、乍曲镇、赤眉镇、瓦亭镇、夏馆镇、余关镇等乡镇乡镇长参加了会议。(吴冉冉)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