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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场乡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9-25 19:42   来源:内乡县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内乡县委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内发【2016】14号)、《内乡县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内政办【2017】21号)有关精神,确保完成市、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考核目标要求,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精细、精确的原则,全民、依法、科学治理大气污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责任追究、网络监管、排污许可、生态补偿、目标考核六项制度,进一步夯实各有关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建立扬尘污染管控、污染天气管控等长效工作机制,持续落实扬尘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秸秆禁烧、禁燃烟花爆竹、污染天气管控等攻坚措施,不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确保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促进全乡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确保到2017年年底,完成工作目标要求:按县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要求,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20天以上。
三、组织机构
在乡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下设乡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企业办,由企业办牵头,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民政所、村镇服务中心、计生办、农村道路养护站、美丽乡村办、文化旅游办、工商所、国土所、矿管所、派出所、电所及各行政村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统筹负责建筑、道路、拆迁、水利、国土等各类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措施制定、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等工作,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管责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扬尘治理
1、实行施工审批制。乡区范围内涉及土方开挖、混凝土浇筑的施工工地、房屋建设施工工地,经村镇中心审批同意后,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安排专人驻场监管,确保“六全”措施落实到位,方可开工建设。
牵头领导:岳占青
责任单位:村镇服务中心、国土所、美丽乡村办、文化旅游办、相关行政村
2、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制”。加强建筑、道路、拆迁、水利、国土、堆场等各类工地监管,严格落实《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各类扬尘防治要求。对各类施工工地实行“一票停工制”,即对未能按要求完成落实“六全”等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工地,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实行停工整治。
牵头领导:岳占青
责任单位:村镇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农村道路养护站、美丽乡村办、文化旅游办、各行政村
3、加强渣土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治理
⑴严格渣土运输车辆整治。新购入渣土运输车必须为自动化密闭车辆;2017年8月底前,现有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完成自动化密闭改装,未按期完成自动化密闭改装的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渣土等物料运输业务;所有渣土运输车辆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公安交管部门联网,实现动态跟踪监管。
牵头领导:赵博
责任单位:派出所、综治办、农村道路养护站、企业办
⑵做好源头管控。各施工工地要使用经政府招标、带有密闭设施、安装GPS的正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渣土和垃圾的运输,双方签订扬尘污染治理协议,明确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并报辖区渣土运输管理部门备案,从源头上管控渣土车扬尘污染。
牵头领导:岳占青
责任单位:村镇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农村道路养护站、文化旅游办、相关行政村。
⑶加大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日查夜查,不间断开展执法检查,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渣土车违规上路现象,对违反规定要求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牵头领导:岳占青、赵博
责任单位:村镇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农村道路养护站、派出所、综治办、企业办
4、提高道路保洁水平
对集镇街道、国道、灌二公路、灌罗路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对路面破损严重路段,减少乡区道路扬尘排放。
牵头领导:岳占青
责任单位:村镇服务中心、农村道路养护站、相关行政村
(二)强化工业污染治理
1、实施工业炉窑和燃煤锅炉污染达标治理,继续淘汰小燃煤锅炉。2017年8月底前,对全乡所有工业炉窑和燃煤工业锅炉实施全面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工业炉窑全面执行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燃煤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721—2014)》。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标准:燃煤锅炉拆除原则上以不能恢复使用为标准,做到煤炉主体移位,烟囱拆除,所有连接管道和线路切断,并注销锅炉有关手续,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施主体拆除,要切除上下水和电路,拆除鼓风机、电机等主要配套设施,做到断电、断水;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原则上要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
牵头领导:赵博
责任单位:企业办、电所、相关行政村
2、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组织实施《河南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2015—2018)》,在建材、化工等行业实施一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对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牵头领导:赵博
责任单位:企业办、相关行政村
3、深入排查整治“小散乱差”污染企业。按照《南阳市2017年加快依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要求,2017年5月31日前,深入排查,查漏补缺,对排查出的“小散乱差”企业按照“断水断电、设施拆除、清除原料、吊销执照”的标准,依法关停、淘汰、取缔到位。
牵头领导:赵博
责任单位:企业办、工商所、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电所、派出所、相关行政村)
4、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化工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牵头领导:赵博
责任单位:企业办、工商所、国土所、相关行政村。
(三)强化燃煤污染治理
1、继续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组织开展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全面强制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经销劣质散煤等4类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单位。
牵头领导:赵博
责任单位:企业办、工商所、派出所、相关行政村。
2、着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和洁净型煤替代。按照上级部署工作任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减少燃煤散烧污染,推动全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领导:赵博
责任单位:企业办、工商所、电所、各行政村
(四)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1、开展有机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2017年6月底前,对有机化工企业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改造,对有组织废气进行回收利用或进行催化燃烧、热力焚烧,提高有机废气净化效率;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应采取全密闭、液下装载等方式,储罐呼吸和装卸过程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废水废液废渣收集、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要对逸散VOCS和产业异味的主要环节采取有效的密闭与收集措施,VOCS综合去除率达到70%以上。
牵头领导:赵博
责任单位:企业办、相关行政村。
2、强化餐饮行业VOCS污染治理。强化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整治,2017年5月底前,镇区范围内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和运水烟罩、静电型和等离子型等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有关要求。禁止将油烟排入地下管道。
牵头领导:赵博
责任单位:工商所、企业办、相关行政村。
(五)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1、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按照具体到车牌地址、具体到车主信息、具体到各行政村、具体到奖惩措施“四个具体”的要求,查清全镇剩余黄标车车源,严格车辆注销手续,确保2017年9月底前全面淘汰剩余黄标车。
牵头领导:樊晓宇
责任单位:派出所、各行政村
2、持续打击黑加油站。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各单位、各行政村要深入开展黑加油站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继续实施拉网式清查。2017年4月底前,坚决取缔所有黑加油站,对全镇黑加油站取缔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发现取缔不到位、死灰复燃的,严格追究相关地方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领导:赵博
责任单位:企业办、派出所、各行政村
3、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加快普通气、柴油品质升级步伐,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乙醇汽油和普通柴油。开展成品油监管专项检查行动,加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力度,2017年底内辖区内加油站、油库全覆盖,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油品的行为,保障国V汽柴油供应。
牵头领导:赵博
责任单位:企业办、派出所、相关行政村。
(六)持续做好禁烧禁燃工作
1、继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7年年底,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86%以上。按照《内乡县秸秆禁烧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加强卫星遥感、“蓝天卫士”系统及无人机等应用,继续执行秸秆焚烧扣减地方财力规定,坚持秸秆焚烧约谈问责制度,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努力实现全镇“零火点”目标。
牵头领导:周立波
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各行政村
2、加强烟花爆竹管控、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制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办法,明确禁燃禁放时段和区域并认真落实。
牵头领导:赵博
责任单位:企业办、派出所、各行政村
(七)强化重点时段污染天气管控
按照《南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宛气攻坚办【2016】44号)和《南阳市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工作方案》(宛气攻坚办【2016】27号)要求,重点做好夏收秋收、冬季采暖、重大节日、重大政治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全面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根据上级部门提出的管控意见,即刻下达管控命令,立即组织本系统和本辖区内各单位启动相应级别的管控措施和响应措施,采取必要的应急减排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抑制污染升级。
牵头领导:赵博
责任单位:企业办、相关行政村。
(八)深入开展城区庭院绿化和背街小巷道路硬化行动
1、庭院绿化行动。2017年年底前,镇区所有镇直单位、各行政村部、企业的办公区域要全面硬化、绿化、净化,达到无黄土裸露,全面抑制单位庭院扬尘污染。
牵头领导:岳占青
责任单位:村镇服务中心、组织办、企业办、各行政村
2、背街小巷道路硬化绿化整治行动。在前期“双创”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的背街小巷,对背街小巷道路两边裸露地面实施硬化、绿化,整治环境脏乱差,确保道路无积尘、无乱堆乱放或垃圾随意倾倒现象,降低扬尘污染。
牵头领导:李飞
责任单位:美丽乡村办、组织办、各行政村
(九)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1、落实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各项制度
⑴强化网格监管、要按照《河南省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指导意见》(豫政办【2016】60号)和《南阳市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宛政办【2016】7号)要求,全面实施环境监察执法网格化管理。2017年9月1月日前,各单位、行政村要排查重点监管对象,完善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到具体人,实现精准监管。
⑵全面实施环境执法“双随机”制度。对企业排污达标情况进行不间断检查,对偷排、漏排、篡改监控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停产关闭,保持对污染源的高压监管态势。
牵头领导:赵博
责任单位:企业办、派出所、相关行政村。
2、建立完善黄标车、老旧车淘汰长效机制
⑴继续坚持上路查扣、源头追缴、交易监管、严格手续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2017年9月底前完成剩余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力度。强化上路查扣,依托执法服务站和缉查布控系统,把黄标车、老旧车查扣纳入日常勤务部署,从严查处黄标车、老旧车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源头追缴,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企业,上门入户,逐台对账,找准下落,采取收缴牌照、破坏要件、追缴拆解等方法,促使车辆淘汰到位;紧盯二手车交易市场,对二手黄标车一律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严格办理注销和公告牌证作废业务,对于办理业务的黄标车、老旧车,必须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关于公告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制度的要求,符合省公安厅有关疑似灭失排查、查扣待拆解、破坏要件等不再上路行驶的要求。
牵头领导:樊晓宇
责任单位:派出所、各行政村
⑵全面实施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依据《南阳市大气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宛气攻坚【2016】5号),对环境污染举报者给予100元至300元不等的奖励,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格局。
牵头领导:赵博
责任单位:企业办、各行政村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谋划部署。结合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深化治理措施,拓展治理范围,厘清工作责任,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不走过场。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各村要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通盘安排好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完善扬尘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加大巡查力度,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考核奖惩。乡环境污染攻坚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行政村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未能按时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工作消极被动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导致辖区环境质量恶化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尤其要做好企业燃煤锅炉拆改、黄标车淘汰、污染天气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等与公众社会密切相关措施的解读,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继续实施大气污染有奖举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动员全民参与监督,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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