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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17-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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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7-09-25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9-25   来源:内乡县政府

为规范我县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程序,加强对城乡规划宏观调控,简化审批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2号)、《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内乡县实际,现就内乡县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程序通知如下:

一、向上级争取资金、争取项目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办理《建设项目初步选址审查意见》

(一)申办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书(包含项目名称、拟用地位置、面积、建设规模、建设项目情况);

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3、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或县政府批准意见;

4、项目位置位于县城规划区外的出具所属乡镇政府规划审核意见;

5、项目用地预审文件。

(二)办理流程

项目单位申请→现场踏勘→用地股审查→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出具项目初步选址审查意见。

二、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申办材料

1、项目选址申请书(包含建设单位、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内容),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3、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或县政府批准意见;

4、项目位置位于县城规划区外的出具所属乡镇政府规划审核意见;

5、县发改委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6、标绘有建设项目拟用地位置的规定比例尺的地形图;

7、项目用地预审文件。

(二)办理时限

受理后20日内(不含公示时间)。

(三)办理流程

项目单位申请→现场踏勘→用地股审查→法制股批前公示→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县政府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办理《规划条件的函》

(一)申办材料

1、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或县政府批准意见;

2、县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不含工业项目);

3、工业项目按照豫国土资发[2008]21号文件标准执行,出具县发改委关于该项目确认的函;

4、项目位置位于县城规划区外的出具所属乡镇政府规划审核意见;

5、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及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办理流程

现场踏勘→用地股审查→法制股批前公示→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县政府审批→出具规划条件函。

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设计条件》

(一)申办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书(包含项目名称、用地位置、用地性质、建设规模、用地强度),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3、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或县政府批准意见、县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

4、项目位置位于县城规划区外的出具所属乡镇政府规划审核意见;

5、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划拨用地需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函;

7、环保等部门意见。

(二)办理时限

受理后20日内(不含公示时间)。

(三)办理流程

项目单位申请→现场踏勘→用地股审查→法制股批前公示→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设计条件》。

五、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

(一)申办材料

1、项目单位申请书(包含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建设规模、用地强度),填写《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3、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或县政府批准意见、县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划拨用地需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符合批准规划设计条件的建筑设计方案文本(A3版)及电子版(jpg及cad格式)。

(二)办理流程

项目单位申请→现场踏勘→工程股审查→法制股批前公示→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县政府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

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

(一)申办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包含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建设规模、用地强度),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3、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或县政府批准意见、县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划拨用地需提交项目选址意见书;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复印件;

6、经审定的建筑总平面图、鸟瞰图、单体效果图及经图纸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图;

7、人防、地震、环保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二)办理时限

受理后20日内。

(三)办理流程

项目单位申请→工程股审查→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法制股批后公告。

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证)

(一)申办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包含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建设规模、竣工情况),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证)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工程竣工总平面图;

5、规划监察大队跟踪报告。

(二)办理流程

项目单位申请→现场踏勘→工程股审查→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证→所有档案转档案室存档。

八、办理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

(一)申办材料

1、居民建房申请表(四邻签字需提交现场公示证明,镇、村、组或居委会审查核实);

2、土地使用权证;

3、地震部门意见,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需提交人防审批手续;

4、经批准的临街及小区建房正立面效果图。

(二)办理时限

受理后20日内。

(三)办理流程

农(居)民申请→现场踏勘→工程股审查→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

九、办理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证)

(一)申办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原件;

2、工程股、监察大队现场勘验,提供测绘资料;

3、经验收超过批准面积的,处罚并补缴各项规费。

(二)办理流程

农(居)民申请→现场勘验→监察大队、工程股审查→主管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证。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