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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9-25 17:55   来源:内乡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内乡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7月19日     



内乡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以形成有效促进新型农村经济发展的信用支撑体系,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银发〔2015〕28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31号)、《2016年度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内政办〔2016〕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三农”发展的需求,按照“政府主导、人行牵头、各方参与、服务三农”的原则,坚持政府领导和市场主导、完善农村生产经营主体信息采集与信用评估机制相结合,利用互联网技术和载体,全面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信息的增信作用,促进农村信用环境显著改善;发挥“服务政府、辅助银行、普惠农村”的作用,疏通信贷支农渠道,有效发挥扶贫再贷款支持精准扶贫,实现农村信用与农村经济的良性互动、农村经济与县域金融的协调发展,打造信用内乡、诚信内乡,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二、总体要求

以征信建设为载体,以信用评价为手段,以构建激励惩戒机制为重点,以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生产经营主体为主要实施对象(以下简称“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用三年左右时间,构建完善多层次农村信用体系。

(一)充分利用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充分利用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实现信用信息数据统一采集,统一管理,共享使用。一是根据《农户信用信息指标》内容,按照可扩展、可对接的标准化要求,科学制定农村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采集模板。二是组织指导金融机构做好收集、整理农村生产经营主体有关信息,完善基础数据库;加强和改进信息采集、使用、管理功能,着力解决好信用信息收集、评价及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关系,促其有序运作。三是健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依托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平台进行共享,各金融机构加入信用信息平台,签订信息共用协议,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明确各自职责。

(二)建立完善的信用电子信息采集机制。一是人民银行组织指导各涉农金融机构将已有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统一进行甄别评价、录入,逐户建立电子信用档案。二是各涉农金融机构及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对有贷款需求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边采集边办理”的采集机制。对基本信息采集,推行“一确认两签字”采集方式,由金融机构与村委会建立合作机制,涉农金融机构信息采集人员上门采集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基本信息,经村委会推荐和信息确认,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对社会性和融资性信用信息采集,坚持在业务开展中,谁首办谁负责录入的原则,由涉及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并确保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融资性信息一致。三是涉农金融机构负责定期更新农村信用信息电子数据,保证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的新增信息即时更新,存量信息在后续业务管理时更新,并及时将更新信息报系统数据库。存量基础数据信息的更新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对录入错误的信用信息,及时提请更正,由先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负责。

(三)设立信用信息中心,构建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共建共享的县域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信息中心下设信息采集办公室和信息处理办公室。信息采集办公室设在发改委,负责协调并采集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信用信息;信息处理办公室设在县人民银行,由征信业务人员负责将所采集的信息录入信用信息系统,提供信息查询与应用。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信息应用制度,推动完善对守信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的综合性激励约束措施,形成多方参与、共建共赢的工作机制,营造地区信用体系创建氛围,共同推动地区信用环境的改善。

(四)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信用信息采集模板确定的信息要素,结合各要素信息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科学合理确定各信息要素的权重和信用评分指标框架,制定出台符合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特点的评价制度,通过系统设置,自动生成对信用主体的评价结果。评价体系建议除了要考察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的总资产、总负债、年收入、主要管理人员的素质(农户还要考虑家庭成员年龄结构、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专业技能水平、住所的地理位置、保险保障、遵纪守法、道德水平、文化程度、信用观念、经营管理能力等)等指标外,还要参考其以往的现金流量。

(五)建立信用评价激励机制。一是充分运用和发挥征信体系和评价结果,引导各涉农金融机构对参与征信体系及信用评价的个人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简化贷款程序,降低贷款门槛,扩大对信用良好的农村生产经营主体贷款投放。二是各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评价为A级以上的农户、乡镇(村)开展特色金融服务,增加信贷品种,开通信贷“绿色通道”,放宽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增加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投放,全面提升支农效果,使信用农户享受到倾斜的信贷政策及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通过正向激励引导农户树立诚信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逐步形成“农户+征信+信贷”模式。将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者列入联合惩戒公开“曝光”,使失信者受到制约,通过区别对待、择优扶持、以优促好、以好带差,全力打造良好农村信用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7月底前,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情况,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办法,提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措施,将成立的组织、推进措施、制度办法及相关负责人和联系人上报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办公室。

(二)推进阶段。2017年8月起,全面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将新增客户信用信息录入作为日常工作开展,对存量客户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并录入系统,2017年底,采集录入农户存量信用信息达到40%,2018年底达到80%,2019年一季度全部完成采集录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按照《2016年度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在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内乡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工作办公室”,见附件),具体负责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细化责任和措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金融办、县发改委、人民银行内乡县支行负责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管理、协调工作,行使工作职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制定信用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制度、信息查询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负责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绩效评定和业绩通报等工作。

各乡镇主要负责本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本辖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计划,负责本辖区“信用户”、“信用村”的评选推介、工作总结、信息上报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信用信息采集工作,选举成立由村委班子、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组成的村信用评定小组,筛选调查农户,协助涉农金融机构调查、采集、确认农户信用信息,“信用户”的后备对象;协助开展信用授信,提供宣传场所,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内容宣传;制定本村创建信用村的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配合涉农金融机构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动态反映和信息报送工作。

邮储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负责在乡镇各网点配备必要的人员、场所和相关设备;配合人民银行做好对新增客户和存量客户信用信息的采集、上报、更新工作;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涉农金融产品推介、“信用户”、“信用村”评定工作;对被评定为“信用户”、“信用村”等具体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给与信贷资金和优惠利率倾斜支持;做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动态反馈和调研信息上报工作;做好各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农业银行等其他涉农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二)政策支持。政府相关部门、人民银行要申请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贷款周转金、贴息、担保和风险补偿金等,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讲信用的农村生产经营主体投放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农民发展生产,创业致富。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信用保证保险及农业保险业务,健全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形成“征信+政府+银行+保险”的模式,促进农村信贷可持续良性循环发展。

(三)宣传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版面、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信用创建的意义及重要性,提高各方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力宣传表彰信用创建活动中产生的“信用户”、“信用村”,加大对“失信典型”的公示力度,引导农村经济主体增强信用意识,培养良好信用行为,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四)考核评价。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测考核机制,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人民银行要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支农再贷款使用、MPA评估等政策的一项重要参考对各涉农金融机构进行考核。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将通过农村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的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信贷业务审查的固定程序和重要参考,以提高信贷风险防范水平。


附:内乡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内乡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主 任:王建平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郑兆敏 人民银行内乡县支行行长

张 宇 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何 敏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李秉洲 县发改委主任

衡国华 人民银行内乡县支行副主任科员   

李文申 邮政储蓄银行内乡县支行行长

汪玉平 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赵华君 南阳村镇银行内乡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内乡县支行,具体负责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指导和督促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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