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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古迹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0-09-01 18:55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文物古迹

1、铜(斝)

商代盛酒行裸礼之器,兼可温酒。为高体分段平底式,器体较宽而高,圆形侈口,沿上双柱呈帽形,沿下有一残口,器壁厚实呈斜西,腹下鼓起,底向下鼓出,三足呈丁字形,腹中间有一把手,器表饰饕餮乳钉纹。通高33厘米,口径18厘米。

2、铜(甗)

西周蒸饭器,全器分上下两部分,上体用以盛米,称为甑,下体为鬲,用以煮水,中间的箅通汽以蒸于甑。为圆形侈口,沿上竖两耳,腹下收;下部为袋状鬲,三足残。器表大部素面,沿下饰一周弦纹,下部饰“∧”形斜条纹。器内壁有铭文,共八字“录子艅作父已宝彝”,其意是录子艅(人名)为纪念自己的父亲而做的“宝彝”。作为早期有铭文的青铜器,内乡尚属首例。该器物通高35厘米,口径25厘米。

3、玉壁

战国时期的出土文物。《考工记·玉人》:“好,壁孔也。”《尔雅》曰:“肉倍好,谓之壁;好倍肉,谓之瑷;肉倍者一,为之环。”“肉”即壁外框,“好”即中央圆孔;中央孔大的为壁,孔小的为瑷,而环则易区别。内乡出土的这块战国玉壁,两面均饰蝌蚪纹。直径16厘米,厚0.5厘米。

4、汉代画像砖

1992年征集,其画像既反映了墓主人生前的真实生活写照,又再现了汉代围场狩猎射杀的生动局面。画像砖为大型空心砖,长112厘米,宽26厘米,厚12厘米。画像下部图案为飞驰的车骑自左向右依次向围场的楼阁式阙门行进,前排骑士已进入阙门内,两个守门之人跪地叩首迎接;上部图案显示出进入围场的骑士已拉满弓箭,射向正在惊吓奔跑中的梅花鹿。这幅战马奔腾嘶鸣,喊杀震天,小鹿难逃围猎的画像,构思惟妙惟肖,形态生动逼真,反映了汉代艺术的博大精湛。

5、汉代画像石

汉代画像石是汉代墓葬的主要建筑材料,其质地有青色的石灰岩和红色砂质页岩两种。它的产生与两汉时期所处的政治、经济位置有着密切的联系,也与当时统治阶级的厚葬有着深刻的渊源。目前所收藏的汉画石有:鼓乐百战、墓门、门枕、门眉等,内容丰富,题材广泛。其中墓门为红色页岩,浅浮雕,上为白虎,脚踏铺首,铺首衔环与下部斜条几何纹相连,上下组成一幅完整的图案,高144厘米,宽66厘米,厚9厘米。

6、元代桌案

桌案为木质,呈长方形,桌面西端凸起呈圈轴状。长2.7米,宽0.7米,高1.17米。正面两腿雕刻纹饰为鱼龙变化,两腿之间的长方形包框内透雕图案已不清晰。从雕刻的图案上看,刻工简朴粗狂,线条流畅大方。同时,从所刻文字中也不难看出,该桌案是显圣庙(今内乡县王店镇显圣庙村所在地)西的一家农户,为保“家眷清吉,六畜平安,田畴丰稔”而捐给显圣庙的一个香案。该桌案虽经历了六百多年的风风雨雨,除下部虫蛀较残外,共上部保存尚好。

7、明代铜佛像

明代铜佛像为一半身菩萨像,从整个造型上看,为明代所铸。铜像呈打坐诵经状,头顶僧帽的正面有三个相同的小佛像,亦呈打坐诵经状,像的正面刻画细腻,形态逼真,惟妙惟肖,衣袖宽大遮体,线条流畅,两手自然抬起,两手相合,拇指、食指竖立向上,后三指自然弯曲,面部神态自若。像的背部和下部较残,用砖砌成须弥座予以加固。像高1.5米,体宽0.89米。

8、“典重引年”匾

“典重引年”匾为一方木质匾额,它不仅是研究清代县官官衔、品级、考核、奖励等制度的实物资料,而且对鉴赏、考证旧时官吏赠匾的款式,有极高的文物价值。此匾长2.01米,宽0.86米,原为红底金字,主题内容“典重引年”为行楷,汪浮雕,上下款为楷书、阳刻。匾正中上方恭书“皇恩”二字,全文读作“皇恩特授内乡县正堂加分府衔加五级记录十次胡峋,为乡耆辛昭立‘典重引年’,大清嘉庆五年(1800年)十二月十五日吉旦”。查清同治《内乡通考·职官考》,胡峋为清代内乡县第57任知县,并为之立有小传,写有评论:“胡峋,山西山阴人,嘉庆元年(1796年)任内乡知县。时楚中教匪齐二寡妇窜入南阳境界,兵马络驿过内乡,嘉庆二年(1797年)滋扰更甚,峋周旋其间,保全殊多,去时百姓送之郊外。”《论曰》:“官以有功德于民为贤,胡峋当兵乱之时,保全危城,其功德岂可没哉”。匾文中,皇恩,表示对皇帝的敬重;“内乡县正堂”是胡峋作为内乡知县的代称;分府衔,是胡峋的品级,相当于知府佐贰官同知的级别,是正五品官;加五级记录十次,为胡峋在考核时有十项政绩,给予加五级的奖励。“典重”指皇帝的恩典重,“引年”是旧时官员退休的雅称;“乡耆”为乡间有名望的老人或已退休归里的官员,《典》匾就是知县胡峋为辛昭受皇帝赏赐而荣归故里后所送的匾额。

9、“西带丹江”城门石匾

“西带丹江”城门石匾为现存内乡县衙的主持建设者、正五品知县章炳焘(浙江绍兴人)唯一留存的一块完整的书法真迹。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内乡知县章炳焘改县城四关城门匾额,并亲书“东邻宛镇”、“南瞩荆襄”、“西带丹江”、“北搂嵩邙”。现仅存西门“西带丹江”匾额。该石匾长1.7米,宽0.66米,厚0.16米。整匾字迹为阴刻,楷书体,端庄凝重。主题内容“西带丹江”,用在西城门外,意为丹江像一条带子环绕着内乡。上款刻“光绪丁酉”(即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下款刻“章炳焘书”,匾文字迹清晰可见,毫无损伤。

10、匪类墩

1995年在修复县衙狱房时,出土有一块方柱形青石,高63厘米,宽34厘米,厚33厘米,正面偏左处刻有“匪类墩”三个大字,右侧中间处有一约5厘米的圆孔为铁链的穿孔,石重约200余斤。“匪类墩”顾名思义,是锁禁命盗人犯的专用器具。旧时衙门捕捉人犯,先羁押在班房待审,人犯捉来之后,特别是命盗人犯反抗力强,必须用铁链拴绑于石,使他不能脱逃。有时外来过境押解犯人,路宿内乡,没地方关押,也可锁于匪类墩,不管盛夏严冬,均是如此。

11、《三院禁约》碑

1985年在内乡菊潭公园出土,碑首刻“三院禁约”四个大字,故称“三院禁约碑”,按碑文中标明的位置,放于内乡县衙“门首之左”。该碑高2.96米,宽0.91米,圆首,碑文为楷书,计有1000余字,为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内乡知县易三才和县丞席讲、主簿聂现、典史吴道光四位职官,为减轻人民负担、禁止吃喝侈靡之风,向上级三个部门的监察官呈文,禁革而得到准许而立的法规性碑刻。明末,朝政腐败,官场里侈靡之风盛行,接待三级官员的地方驿馆,由于裨官的猖诈,强行索要饭菜、夫役,造成地方驿馆疲困不堪。万历三十九年三月二十日,知县易三才等官联名,向上级陈述其过境官员“吃喝风”泛滥等腐败现象,并拟定三条禁令和一条关于过境官员乘马坐轿、饭菜供应的具体规定,以及违犯这些禁约的处罚办法,从而得到了上级三位监察官员的赞同,命刊刻榜文,立于公署门首之左,常川晓喻,永为遵守。《三院禁约》碑距今已有近400年的历史,其中规定的“如有特殊外索者,该驿飞报西院究治”,“如违,许该驿经禀本官究治,如此,则可以作驿官敢言正气。”禁约旨在整治侈靡之风,提倡小官敢于告发大官官邪的正义行为,因此,《三院禁约》碑可谓整治吃喝的一面历史鉴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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