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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财政局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1-09-01 02:42   来源:内乡县政府

内乡县财政局位于内乡县城县衙西路228号,根据《中共内乡县委、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文[2010]17号)设立内乡县财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7个股室,9个副科级事业单位,21个股级事业单位。

总负责人:王存锋
序号内设(科室)名称职责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新闻宣传、督查、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2人事教育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县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信访、纪检工作。
3综合股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措施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性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自然资源、规划、林业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措施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措施;承担彩票公益金管理有关工作。
4预算股提出财政措施、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提出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审核意见。
5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统计监测地方政府债务,开展债务风险分析、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策性措施和方案,指导全县债务风险化解和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日常管理。
6预算绩效管理股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组织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组织协调县本级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提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负责对县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县乡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指导县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7国库股组织全县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负责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负责财政统发工资管理;负责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代理业务的日常监管;承担公务卡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审核、拨付;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8行政事业股承担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办法,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
9党群政法股承担党派、群团、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拟订政法系统经费财务管理办法;承担全县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10文化教育股承担文化广电和旅游、宣传、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由内乡县财政局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管文化企业相关工作。
11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应急、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办理县本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性措施,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办法;提出促进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财政措施建议;参与拟订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措施;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和建议,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2农业农村股承担财政支持“三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扶贫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完善乡镇财政职能以及建立健全乡村政权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拟订全县乡镇财政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对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发展财政投入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负责涉农有关政策性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承担财政涉外经济合作交流事务;承担财政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
13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4税政与条法股(综合治税办公室)按照授权提出税制改革、关税、进出口税收措施等建议方案;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研究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税工作;组织拟订我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措施,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管理财政票据;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
15科技工业股承担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完善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相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拟订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编工作,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收支项目建议,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资产评估机构资格审查、管理和监督工作。
16县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办公室承担县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依法对需要出资人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拟订监管企业资产财务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相关管理工作,审核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方案和企业工资总额分配方案等;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
17金融与服务业股落实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普惠金融有关政策;落实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落实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政策;拟订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工作;承担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措施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
18会计股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19资产管理股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拟订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计划和审批购置事项;负责集中统一处置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行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级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有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工作;负责全县清产核资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履行所监管企业出资人职责;研究提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措施建议;拟订并牵头实施所监管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方案和国有资本出资企业的组建方案,对需要国有股的事项提出意见;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股东代表的工作方案;承担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落实国有资本运作相关制度规范,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组织指导有关企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归口管理县财政局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承担指导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制度的意见;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对外担保及发债方案;负责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和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任免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探索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规定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建立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完善职工福利保障体系。
20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拟订全县政府采购有关制度;管理和监督全县政府采购活动;受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

财政局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政策性措施、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政策性措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性措施。

办公地址:南阳市内乡县灵山路与县衙路交叉路口北侧

邮政编码:474350

联系电话:0377-65332727.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机构负责人:王存锋


    

责任编辑:张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