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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9-12-06 02:48 来源:内乡县政府
内乡县审计局是内乡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于1983年8月依据《宪法》规定设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负责。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0人,设有办公室、法制股、计算机信息中心、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企业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投资审计中心等内设机构。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审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审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中共内乡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中共内乡县委审计委员会和县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有关处理处罚建议:
1.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各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以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县属国有企业、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
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
8.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根据授权开展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应用的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乡县投资审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县级国家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负责县级国有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计;
(三)实施对国家工程项目开工前或停、缓建项目复工前的审计监督;
(四)组织对国有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
(五)负责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完成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乡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上级有关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政策法规,参与拟订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协调指导县市区的经济责任审计的业务工作;
(二)承担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对县属国有企业和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运营和风险管控情况审计监督的具体工作;
(四)完成县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地址:内乡县郦都大道中段
邮编:474350
便民电话: 0377-6533365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机构负责人:王宜蛇
责任编辑:张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