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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的通知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9-06 18:28:08   来源:内乡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内乡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1月12日     

 

 

 

内乡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2014—2016年)

 

   为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增强我县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4]41号)和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11号)文件精神,内乡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建成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做好示范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的原则,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支持搭建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拓宽我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实施目标

到2015年底,实现河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目标,到2016年底,实现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目标,全县现代农村流通基本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

   一是电商企业迅猛发展。大力发展网商或网店,发展企业网商600家,在淘宝、天猫、京东、1号点等知名电商平台,建设旗舰店/专卖店/专营店10万家,建立个人网店10万家,创建电子商务产业创业孵化园2个,培育电子商务集聚区1个,培育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100家以上,培育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示范企业100家以上,建设全县209个行政村电商服务点。全县培育10家年交易(销售)额亿元以上、30家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10家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二是电商网络日臻完善。健全农村商品物流配送体系,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组,配送能力大幅提高,物流成本有所下降,流通效率极大提高。全县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发展迅速,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员10万人,实现本地电商相关从业人员30万人,普及本地居民网购人数达到60万人。

   三是网上交易大幅增加。全县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95%以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0%以上,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的网上销售占销售总额的一半以上,全县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在基础上年均增长80%以上。全县有农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等60个特色农产品实现网上销售,菜蓝子产品供应南阳、郑州、武汉、西安等大中城市居民超过10万户,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超20亿元,电子商务促进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四是发展环境不断提升。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标准和规则,出台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动示范县建设,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全覆盖。采取“请进来、送出去”办法对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电子商务方面的业务培训,加大各部门对电子产业的认识,在实际行动中采取更为有效的支持措施。

   三、实施内容

   引导、支持电商落地农村,提高电商在农村应用范围,培育开发农村电商企业,充分发挥电商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发展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快递配送等协同发展的居民生活类电子商务生态链。

  (一)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

整合利用区域内闲置的厂房、办公楼宇(如农村的学校空余场地),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电商创业园、网商孵化园。

拓展终端服务业务,充分利用乡镇商贸中心、万村千乡农家店、乡村医院、邮政所、村民活动中心、农村青年创业基地等现有资源,支持供销、邮政、电商、流通和家电维修企业建设电子商务终端服务网点,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各类产品代销和配送服务,积极拓展金融、通信、咨询、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

探索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企业诚信联盟建设,开展电子商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企业合作,强化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信息的对接和共享,实现信用信息统一、互联互通。

  (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

围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农村电商综合服务需求,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整合利用农村现有乡镇商贸中心、配送中心等流通网络资源,充分发挥乡镇商贸中心的销售、配送以及金融、邮政、电信、家电维修等服务功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支撑服务体系。

   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发展与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协同发展的物流配送服务。完善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强物流市场整顿,净化物流环境,扶持和引进一批大型现代物流企业,改变物流企业“小、散、乱”的局面。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物流节点布局,规划建设一批符合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中心,有效支撑电子商务的服务体系。完善配套体系建设,各网络运营单位要继续加大网络建设投入,扩大网络对终端用户的覆盖面,提高上网速度和网络服务水平。

  (三)引进培育一批电商企业和人才

开展电子商务,关键是人才。财政支持搭建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和农产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政府出台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引入电商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村、示范店和示范龙头企业,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手段、拓宽采购、销售渠道,创新营销模式,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的融合,带动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与标准化。

依托已有电商平台,帮助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支持社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创办电子商务企业或开展网络销售,带动培育一批电商人才。县商务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各网络运营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主动向企业传授电子商务知识,帮助企业解决硬件设施和技术软件方面存在的困难,指导企业通过网络采集与发布信息、进行商务谈判和交易结算,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

   在县科技产业园建立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在乡镇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发挥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和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等作用,支持电商企业与骨干流通企业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在县内建立教育实践和培训基地,组织开展面向基层政府、农业企业、合作社、电商、农民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提高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和农民运用电子商务的能力。多渠道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提高基层政府、涉农流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和推广应用电子商务能力,促进网购网销规模的扩大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四)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范围

   支持电商企业开发农村市场,扩大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根据企业规模和产品特点,分层次推进电子商务。

具备条件的企业要通过互联网与原料供应商和产品经销商、各驻外营销机构建立起网上供应链关系,运用网络开展信息传递、业务洽谈和购销交易活动,降低营销成本。已经建立网站的企业,要总结经验,充实设备和技术人员,大力探索开展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电子交易活动和网络营销活动,构筑企业网上交易平台。

鼓励有条件的流通企业及农家店参与“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建设,农家店向实体店与虚拟店融合发展,成为网购提货终端和网销服务点、成为农民居家消费的贴心店。

  (五)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加快农村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完善网购、缴费、电子结算和取送货等服务功能,建立激励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收费等政策体系,制定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制度等。完善企业信息网络,构建完善企业总部、商品物流配送中心、直营商场(超市)、乡镇商贸激励中心、农家店联网互通的企业信息网络。实现企业内部供应链(门店、配送、总部)和外部供应链(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商、下游客户)的信息及财务数据交换,实现农家店线上购销存、订单管理、办理增值业务,实现对流通企业、农家店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加强区域信息对接,充分利用信息平台传播快、覆盖广的特点,将消费品、农资流通企业、农家店以及农产品产地市场等纳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网上信息服务、购销对接、在线支付、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功能,提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效果和政府调控市场效能。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4年10月20日-2014年12月31日)

   1、情况摸底。10月下旬开始,抽调人员,组织开展全县基本情况大摸底。一是全县经济发展情况,主要包括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基本情况。二是全县产业基础情况,包括当地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模及特色产业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三是全县电商基础情况,即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包括从事电商的企业、人员、重点网销产品、交易额以及本地网购金额等。四是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快递情况。五是全县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情况,包括油桃、薄壳核桃、板栗、食用菌、烟叶、朝天椒、山萸肉、红薯、山蚕丝、大白山羊、南阳黄牛等农特产品。

   2、制定方案。制定《内乡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成立内乡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拟搭建的内乡县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及流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招标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招投标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3、会议发动。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动员大会。继2014年11月25日县启动仪式后,由各乡镇组织召开动员会。县商务局通过万村千乡农家店改造、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改造及村级连锁便利店建设所创造的基础条件作相应落实工作。

   4、宣传带动。在政府相关网站上如“内乡亲民网”以及内乡电视台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台等多种媒体的宣传、鼓动作用,承办企业务求做到早准备、早宣传、早落实。

  (二)实施阶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1、项目组织

为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顺利实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由县商务局依托内乡县产业园专门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项目运营管理中心,统筹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指导各乡镇、村(居)项目推广宣传、招商、培训以及区域服务中心、网点的建设。分组到各执行团队,各司其职,分工落实。项目执行团队具体分为:

  (1)仓储物流组:视实际情况自建或外包村居仓储物流中心,承担农产品进城的仓储、物流中转功能。

  (2)市场推广组:每个村居设置一个市场推广组,负责该区域内项目开展的调研,培训对象的组织、宣传、需求沟通确定及推广。

  (3)培训组:每个村(居)设置一个培训组,由县商务局负责课程的开发、师资安排、授课以及项目对象后续的培训服务。

  (4)实施组:每个村(居)设置一个实施组,负责供应链系统对接、产品陈列、现场实施协调等工作。

  (5)综合服务组:每个村(居)设置一个服务组,负责区域内项目总体宣传方案的制定以及相关活动的宣传推进工作;负责项目的日常指导工作。

   2、开店建仓。

   包括“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中的两个重要内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乡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仓储)。

   1、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选择:

  (1)村中已注册网店

  (2)可服务本村外来网店店主

  (3)村级连锁便利店及万村千乡工程农家店

  (4)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或村邮政服务点

  (5)有意向农村待业人员、村官等

   按以上排列视各方面条件择优选用。

   2、乡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仓储)

  (1)公司直营:对于当地没有适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负责服务中心运营的乡镇,为了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顺利实施,县级服务中心可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依托入驻产业园企业在当地设立分公司,负责乡镇服务中心的拓展工作。

  (2)合作经营:有独立的运营体系,能够在当地独立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项目,经县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评审认定,可负责本区域的项目运营,入驻产业园企业只提供业务指导与平台系统支持服务。

为了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有序推进,由内乡县产业园设立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开办网店、村级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受理业务,相关政策、业务咨询服务等工作。

   3、资格审核(网店):

  (1)申请:在广泛发动、宣传基础上,结合企业与县商务局等的一些走访活动,先由申请人向当地村委或直接向县电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当场登记(申请人跨村经营的向县电商服务中心申请)。

  (2)评审:当地村委或县电商服务中心受理后,在三个工作日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告知当事人。

  (3)签约:经审核确定合格对象后,由电商服务中心代理承办企业与准网店店主签订“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项目协议书。

   4、组织培训

   在各村(居)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名单(包括已开网店店主)核准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培训工作,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帮助落实培训所需的场地、设备、仪器以及培训人员召集等,为培训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组织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当场发放合格证书,并由学员提供网店注册相关资料。培训单位必须在一周内完成网店注册。

   5、日常管理

为及时掌握网店运营情况,县商务局特别要加强对新开网店日常管理工作,对于长期不在线、产品不上架、无销量或销量不多的网店店主予以重点实地指导;以乡镇为区域单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提网店运营管理水平。

   6、开展项目实施中期评估。县政府对项目实施及时开展中期评估,切实调整建设项目,完善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7、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督促检查。分层级加强检查调研,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平衡有序推进。

  (三)总结阶段。(2015年7月1日-2015年9月30日)

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县政府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报验收,接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进一步整改。

  (四)全面推广。(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0日)

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进实施方案,电子商务向全县农村各行各业有序推进,要达到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的目的,形成电子商务进入千家万户的浓厚氛围。

   五、财政资金安排和扶持政策

  (一)投资总规模

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累计需投资6000万元。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分别报县政府审批。

  (二)支持重点

   1、支持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支持组织开展面向基层政府、农业企业、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村微电商、农村消费者和创业青年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

   2、支持电商产业创业园、网商孵化园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

   3、支持打造特色农产品营销平台,开展网上促销推广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农产品现代流通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专业物流配送企业等实体企业,建设改造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

   4、支持电商服务企业、行业协会开展服务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帮促个人创办电商企业,为农村电商提供全方面、一条龙服务等。

   5、支持网络建设。引入和支持电商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信息及交易网络平台,支持骨干商贸物流企业(包括供销、邮政等)探索创新农村电子商务实现农村电子商务信息化服务和交易功能。

   6、支持网点建设。扶持进入农村市场从事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和农产品流通的骨干企业、供销社、邮政和电商企业,支持商品配送中心、商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乡镇商贸中心,万村千乡农家店、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邮政服务网店等实施信息化改造,发展电子商务。

   7、支持其它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服务电商进农村的物流配送企业、配套农产品网销的相应设施等,增强通讯网络覆盖等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的公益性项目。

  (三)扶持政策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14年第四季度安排100万元启动资金,从2015年起,每年县财政安排2000万元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引导资金,用于农村电子商务的扶持、奖励、培训以及相关服务支撑体系建设。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共同制定,报内乡县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2、支持网上销售专业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各骨干企业积极参与内乡本地产业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平台建设。

   3、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企业。制订内乡县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办法,每年从全县较大的电子商务企业中,通过申报、考核,择优认定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创新能力强的农村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企业,对其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青年、退伍军人的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通过绩效考核,对产业带动强、成长性好的网店,每年对前十名的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对开设网店从事电商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照《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相关政策。

   5、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每年在农村电子商务引导资金中安排培训经费,用于组织电子商务专业论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技能和法规培训。鼓励培训机构派员参加电子商务师资培训,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后,给予培训费用补助。

   6、加大农村电子商务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要根据实际需求开发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信贷产品,并在利率、办理手续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

   7、支持网上创业就业认定办法。鼓励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或网店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县工商、税务等部门按规定予以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网店经营业主,经认定后,同等享受相关群体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申请,各相关部门要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实行一站式服务。

   8、支持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要根据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需要加快推进全县农村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网络村村通。同时各运营商要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在基本网络建设、资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网络运营单位对在今年年内新上网企业要给予优惠。

   9、支持电商专业人才引进。引进电子商务领域优秀技术人才和管理专家人才,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者纳入到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给予扶持。对为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人才予以奖励。

   10、支持本地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课程。鼓励县职高等职业学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

   六、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杨曙光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县长杨松林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旅游局、县规划局、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邮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人民银行内乡县支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商务局要落实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员。每个乡镇要落实1-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助理员,负责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购销对接服务。领导小组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他们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县乡两级政府是创建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县总体工作方案,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县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县域商务服务信息联网等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四)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县政府要出台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五)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建设我县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工商、税务、商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的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目标,以销售业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示范县创建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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