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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农产品网货基地项目资金扶持方案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发布日期:2017-09-25 17:01:24

 

为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支持农产品上行,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工作指南》的通知(豫商建【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政府资金扶持,引导农民、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通过对农村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将农村产品提升为网货,实施上线销售,从而达到以电商指导农业生产、以电商促进农业生产的目的。
二、扶持的重点和数量
红薯(含紫薯)、紫土豆、核桃、菊花、油桃、黑李、茶叶、石斛、猕猴桃、小番茄、食用菌、黑花生、甜玉米、小南瓜等内乡特色农产品。
围绕以上特色农产品扶持15个农产品网货基地项目。
三、享受政府资金扶持的农产品网货基地项目必需的条件
1、实施本项目的主体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2、产品必须是农产品或农副产品;
3、产品有商标、认证、质量追溯;
4、对农产品进行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必须有建筑面积超过500㎡的厂房或仓库;有成套的初加工、包装设备设施。上述固定资产投入必须超过100万元;
5、产品有良好的包装;
6、年分级、包装、初加工的该项农产品不少于1万件,网销不少于2千单。
四、资金扶持的时间及扶持资金的总额
时间:2017年8月至2019年6月30日止
资金数额:此项目全县计划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和县财政资金共600万元。按先后顺序,用完为止。
五、资金扶持的方法和步骤
1、申请本资金扶持的企业,必须是2017年元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的项目(以相关票据为准)。
2、由企业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把关、报县电商办批准后纳入扶持“笼子”。
3、项目建设由企业自筹资金实施。
4、项目建设过程中县、乡两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指导服务。
5、项目建设完毕后,由县电商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现场审核验收。
6、对审核验收达到要求标准的项目,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40%进行奖励补贴,每个项目奖励补贴数额最高限额为50万元。
 
 
内乡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