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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09-26 14:05:10   来源:内乡县政府

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信息股、建设工程交易股、政府采购交易股、土地交易股、产权交易股等6个职能股室。

县交易中心是对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建设工程发承包中心、县地产交易所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相关职能进行整合而组建的,是我县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唯一有形市场和统一服务平台,承担着我县工程建筑招投标、土地(矿产)使用权出转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服务职能,并致力于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构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节约公共开支,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中心总面积约1100平方米。一楼为业务主办区,设有办事大厅、综合综合股;二楼为行政主管区;三楼为开标区和评标区,设有开标室、评标室、专家抽取室和电子监控室。中心现已配备了电子显示屏、投影设备、电子监控系统、语音变声询标系统、电子辅助评标系统、专家随机抽取及语音通知系统等,基本满足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开展。

中心按照“资源整合、统一进场、管办分离、集中服务”的要求,遵循“公开开放、有序竞争、规范运作、服务到位”的原则,坚持“依法、阳光、高效、廉洁”的标准,发扬“团结务实、阳光服务、激情工作、追求卓越”的精神,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创新的姿态开拓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业的新面貌,努力打造 “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交易平台”,为促进内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交易中心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

1、负责中心工作计划的拟定、年终总结、会议组织和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

2、负责中心党务工作和人员培训、工资、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档案等人事管理工作;

3、负责机要、保密、保卫、综治、车辆、房产等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

4、负责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5、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保证金的代收代退工作,负责各项交易服务费用的收取和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资产物品的购置、维护、处置、登记工作,并负责对物品保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8、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息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规定;

2、负责统一收集、整理、发布交易项目公告、结果公示和其他相关信息;

3、负责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中介机构库、投标企业库的管理、维护、使用工作;

4、负责中心网站建设及系统软件的开发、运行、维护工作;

5、负责中心计算机等硬件设备设施和网络、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安全维护,做好交易环节全程信息化管理;

6、负责中心信息管理制度的起草、制订工作;

7、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建设工程交易股

1、负责统一受理建设项目交易的招标申请登记、投标报名、送审、交易证办理、资料收集整理等相关事务;

2、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开标、评标、定标活动过程的现场跟踪服务,负责正式投标人的确认以及签署工程项目交易确认联系单;

3、负责对进场交易的建设类中介机构进行管理,审查中介机构资格;

4、负责工程直接发包的相关手续的受理、查验、核对和报批工作;

5、负责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等有关制度、规程的起草、拟定工作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中有关政策、手续等问题的咨询工作;

6、协助各职能部门、监察部门对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7、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产权交易股

1、负责统一受理全县范围内国有产权转让的登记、报名等工作,组织、管理和服务国有产权的招标、拍卖等转让交易;

2、负责对进场拍卖等中介机构进行管理,审查中介机构资格;

3、负责向企业和社会各界提供产权交易相关的咨询、策划、组织、服务工作,降低产权交易成本;

4、负责出具有效的产权转让文书,保证产权转让的规范性、合法性;负责交易档案的归集、整理工作;

5、负责向上级和国资监管机构报告产权交易情况;

6、负责中心有关产权交易等制度规程的起草、拟定工作;

7、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府采购交易股

1、负责统一受理全县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申请、报名、送审工作;

2、负责办理县本级集中采购有关事务;接受委托对非集中采购项目进行代理采购;

3、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和监督合同履行,负责组织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

4、负责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资料的归集、整理;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统计、编报政府采购信息;

5、负责受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有关咨询和询问,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协助各职能部门、监察部门对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6、负责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制度、规程的起草、拟定工作;

7、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土地交易股

1、负责统一受理全县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申请并负责对交易资料的送审、报审、成交确认等具体工作;

2、受县政府委托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招标、拍卖、挂牌等具体工作;

3、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编报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信息;

4、负责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各方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有关土地交易中的服务性工作。

5、负责中心土地交易的各项制度、规程的起草、拟定工作;

6、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项目档案的归档、整理及移交工作;

7、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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