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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往市(县)外(有准迁证)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11-24 00:4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 审批主体:各派出所
  • 事项分类:个人申报

  • 事项性质:申报
  • 法定时限:5 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5 个工作日
办事指南

1、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立即核准。
2、经核准办理的,户主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审批(办事)依据

1、《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申请材料
  • 1、准迁证;样表
  • 2、申请人和随迁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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