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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1-2017-0001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奖励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2017〕54号
发布日期:2017-11-27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11-2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决定》(内政〔2017〕21号),给予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奖励145万元;给予中国人民银行内乡县支行奖励30万元、中国银监会南阳分局内乡办事处奖励5万元;以上奖金总额180万元,由县财政支付,用于各单位工作经费。
为了充分调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性,县政府奖励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按照内政〔2016〕84号文件要求执行。由财政局先期拨付至内乡县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内乡县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要建立专账,对人行、银监办及各相关银行金融机构在工作开展中产生的费用在奖励限额内据实列支。该项支出的合规性由各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具体审核把关。不列入内乡县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支出范围。
附: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
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
一、支持经济发展奖
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奖励50万元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 奖励2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 奖励15万元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 奖励10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 奖励10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 奖励1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 奖励10万元
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 奖励10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 奖励10万元
二、对中国人民银行内乡县支行奖励30万元,对中国银监会南阳分局内乡办事处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