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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11-08 19:23:53   来源:内乡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内乡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7年 9月9日      

 

内乡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7〕1352号)、《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2018—2020年)》和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畜牧局《关于申报2018年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预通知》要求,结合内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消除面源污染、提高土地肥力为目标,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采取整县推进的方式,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到2020年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主要目标是: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使畜禽养殖布局更加合理,建立起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比例不断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规模化养殖场。一是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主要针对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太阳能沼气发酵、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处理模式,支持养殖场建设储粪场、污水贮存池等粪便贮存设施,建设厌氧发酵池、氧化塘、污水深度处理、堆肥发酵等设施建设;二是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改造升级,主要支持与粪污处理利用相关的场区养殖设施设备,以及提升养殖标准化水平的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重点改进节水设备,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系统和漏缝地板、自动刮粪板等清粪设施,配备固液分离机等设备。

(二)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主要支持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建设粪污收集储存设施和小型厌氧处理设施,支持建设粪污集中收集、贮存、有机肥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和购置相关设备,支持建设粪肥田间贮存池、铺设沼液(肥水)输送管、购置粪肥专用输送车辆。

四、资金总额及用途

中央预算内资金4500万元,企业自筹不少于4500万元。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户)、畜禽粪污集中处理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第三方机构。项目承担单位须为依法成立一年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作社成员可在合作社统一规划下参与实施,享受中央优惠政策。鼓励全县利用粪便、秸秆等有机肥加工企业、农牧专业合作社等第三方治污企业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五、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严格项目审查,对自筹资金来源不能落实或明显超过企业承受能力的,不予上报。项目资金一经审批下达,一般不得调整。确须调整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项目建设内容要以市场价来测算,一般不超过市场价的10%。

项目采用招标与企业自主采购相结合、公开招标与以奖代补相结合方式进行,企业自筹部分可自行采购,自主招标;中央资金超过20万的,必须进行招投标。

项目设计要聘请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公司规划设计,并对土建工程建设统一指定工程监理。设计时要分清中央资金和自筹资金,中央资金一般用于机械设备、设施的购置,便于招投标;自筹资金一般用于土建工程,便于项目承担主体自主招标和随时监督;凡中央资金不超过20万的项目,可采用以奖代补形式,也可由企业自主招标或捆绑招标,项目结束后财政部门凭竣工验收报告支付中央资金;凡中央资金超过20万的,全部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承担主体仅有机械设备且中央资金不超过20万的可自行购置,财政凭发票补贴。2017年种养结合整县推进变更项目参照此管理意见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组织实施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项目,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畜牧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这项工作。

(二)建立联动机制

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畜牧、环保、农业、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县发改委负责积极向上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创建项目,负责项目的招标有关事宜。

县财政局负责对相关养殖场、企业、种植业基地等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对符合政策的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奖励资金。

县农办做好种养结合过程中土地流转事宜,支持规模场消纳粪污。

县国土资源局对养殖场粪污防治用地及大型种植业基地用于粪污消化的给予政策扶持。

县环保局负责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争取养殖污染防治、废弃物利用设施项目,协助畜牧局对养殖场治污进行技术指导。

县农业局负责对各类沼气设施建设和沼液沼渣使用提供技术和项目支持;负责做好种植业基地与规模养殖场的对接,为种养结合粪污资源利用提供技术支持;结合高标准粮田实施项目,在项目地建设高标准的粪污存储处理输送利用设施设备。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林地消纳与粪污资源利用,指导规模养殖场造林绿化工作。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建设规划管理。

县畜牧局负责统筹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布局,充分和编制设计单位沟通,科学设计治理路径,合理选择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因地制宜、因区施策,探索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

乡镇政府负责督促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引导养殖场与种植业基地对接,推动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循环利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经验和做法,为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供支持。要通过印制宣传册、发放宣传单、进场入户宣讲等方式,切实增强畜禽养殖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积极采用化害为利、变废为宝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不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和污染防治水平。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政策支持,县政府按中央下拨资金的5%进行项目配套,作为项目前期费用,纳入2018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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