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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11-13 15:18:20 来源:内乡县政府
受理机构: |
内乡县住建局公用事业管理科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工作日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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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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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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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申办条件: |
(1)施工单位书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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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手续: |
(1)施工单位书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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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理流程: |
1.申请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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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办理时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作出内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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