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 > 常用证件办理 > 户籍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12-08 02:1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办事指南
1、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立即核准。2、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审批(办事)依据
暂无许可依据
申请材料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