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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1-2017-0000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政府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度城镇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安置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2017〕58号

发布日期:2017-12-26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度城镇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安置计划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12-2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5〕95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将2017年度转业士官、城镇退伍义务兵分配给你们,由你单位安置上岗。

各接收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对县政府安置的转业士官、城镇退伍义务兵无条件接收,并将其分配到本系统的自收自支和差补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明确具体岗位,及早安排上岗。安置分配的退役士兵应按规定在三十天内到分配单位报到上班,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权利,不再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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