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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1-2017-0000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政府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今冬明春重点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2017〕62号
发布日期:2017-12-26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12-2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内乡县今冬明春重点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8日
内乡县今冬明春重点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暨大造林大绿化的要求,加快我县造林绿化步伐,确保完成2018年造林绿化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区域规划
今冬明春全县大造林大绿化突出山区生态林营造、特色林果基地建设、通道绿化、围城围镇围村社区绿化和花卉苗木基地建设五大重点,新造、抚育、改培、管护多措并举,构建点(林果基地、三围社区绿化)、线(通道绿化)、面(荒山荒地造林)全方位发展的造林绿化格局,拉高提升造林绿化水平。
(一)目标任务
总体计划营造林任务8.5万亩。完成大面积造林3万亩,其中山区生态林造林1.5万亩,特色林果基地造林1.5万亩;通道绿化0.8万亩;村镇社区绿化0.3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中幼林抚育3万亩;低效林改造0.5万亩;花卉苗木基地建设0.4万亩;全民义务植树135万株。
(二)区域规划
全县造林绿化总体规划布局为“一核二带三区四路(环)”。“一核”:以城控区为主,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开展造林绿化和美化;“二带”:以黄水河治理区建设生态防护林带,默河综合治理区建设生态涵养经济林带;“三区”:即以山区和中部丘陵区为主营造生态林及以核桃、油桃、小杂果等为主的生态经济林,以西南部为主营造水源涵养林和封山育林区,以北部山区为主的中幼林抚育区;“四路(环)”:即岞至师岗G241路形成环线,灌涨至湍东至大桥外039南环路形成环线,“灌二公路”灌涨至七里坪段形成环线,赵店岗堤至赤眉夹道外015路形成环线,营造通道宽林带;同时开展“三围”造林绿化和乡村道路绿化,高标准完成长防林建设任务,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对內邓高速、沪陕高速、新312国道、旅游快速通道四条重点道路通道绿化进行补植完善、巩固提升。
二、重点造林绿化
重点造林绿化为“四路(环)”即:岞至师岗G241路(从城区至岞至师岗至内邓高速师岗站至城区形成环线),灌涨至湍东至大桥外039南环路(城区至灌涨杨寨至湍东至大桥至城区形成环线),“灌二公路”灌涨至七里坪段(城区至灌涨至王店至马山口至赤马路至余关至城区形成环线),赵店岗堤至赤眉夹道外015路(城区至赵店岗堤至赤眉夹道至赵店新312国道至赵店岗堤至城区形成环线)。四条道路为重点造林绿化实施区域,共涉及岞、师岗、湍东、大桥、灌涨、王店、马山口、七里坪、赤眉、赵店和余关11个乡镇。
(一)绿化面积和投资概算
四条道路每侧按50米宽造林绿化,其中生态林带宽20米,经济林带30宽米,可造林绿化长度105.2公里,面积7888.3亩,共需林木种苗42.4万株(其中生态林苗木21.1万株,经济林苗木21.4万株)。共需总投资2362.5万元,其中需林木种苗费1265.6万元,栽植费423.6万元,土地流转费473.3万元,全县造林绿化观摩评比奖励资金200万元(以上所需资金以实施实际面积和株数为准)。
(二)资金筹措办法
根据规划,重点造林绿化总需投资2362.5万元,林业部门可筹措资金825万元,其中可支配存量收回资金420万元,2017年政府投资已造林项目可预留资金70万元,长防林工程可用资金100万元,可争取2018年造林资金235万元。下余资金1537.5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三)资金使用办法
在重点造林绿化所需资金2362.5万元中:2162.5万元用于四条道路植树补贴、土地流转和栽植劳务补助, 200万元用于全县造林绿化观摩评比奖励和其它非重点造林绿化的奖补。为迎接2019年世界月季洲际大会,沪陕高速和内邓高速绿化、美化提升所需资金,据实另行由县财政予以追加。对未列入“四路(环)”的其它重点造林项目通过省级核查验收合格的,按造林实际面积给予种苗补贴;全县造林绿化观摩检查评比奖励,由林业局组织实施。
(四)实施方式和措施
1、土地流转。乡镇要落实好林带用地的土地流转工作,并在林带用地外侧开挖边沟,以利绿化林带的保护和管理。
2、苗木采购方式。重点绿化区域面积大,战线长,苗木需求量大,鉴于苗木属于活体不宜存储的特殊性,加之苗木品种多和苗木的供应要与造林的实际进度需要相协同,同时需要到多个苗圃点采购,且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供苗时间紧等原因,苗木不实行政府采购,由所涉及乡镇自行组织、购买,林业局负责提供苗木信息。围绕森林城市创建,涉及美丽乡村、集镇游园、工农业园区等部分造林绿化和部分路段补植补造由林业局下属的苗圃负责规划调苗。
3、严格质量标准。林业局要协助乡镇搞好规划,苗木由林业局和相关乡镇共同把好质量关。根据省、市要求,造林绿化乡土树种比例不能低于30%,主要栽植楸树、香椿、臭椿、榆树、楝树、银杏、五角枫、栾树、杜仲、泡桐、梧桐、国槐、柳树等乡土树种,苗木规格统一为米径5公分、土球直径30公分,可裸根栽植的苗木根系要完整,直径不小于40公分,主干分枝点2.5米且通直的优质壮苗,株行距2×5米,每亩67株。经济林带树种以核桃、柿树、樱桃、杜仲、李、油桃为主,苗木规格为地径2公分、高1.5米根系完整的嫁接苗木,株行距为3×5米,每亩45株。严禁弱苗、小苗、病苗等不符合规格的苗木用于造林。乡镇要严把整地关、栽植关和管护关,确保苗木成活和有效保护。
4、资金兑付。2018年3月底造林验收合格后,县财政按照规划补贴资金总额的60%,直接补贴到乡镇,凡苗木规格达不到规定标准,按树种、按株数和栽植苗木规格的市场价按比例扣减补贴经费。10月底验收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达95%以上的,下余40%的补贴由县财政直拨到乡镇。凡低于成活率、保存率要求的,由县财政按比例扣减补贴资金(按每株扣减补贴),后期补植所需费用由乡镇承担。
三、加强行政推动,强化督查落实
为提升生态建设水平,确保完成造林绿化任务,要全县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加强行政推动,强化督查落实。一是建立乡村领导干部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造林绿化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二是落实乡村干部分包责任制,乡镇副职包村、包路段、包基地、包管理。三是对造林绿化情况实行单项考评,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督导检查。2017年11月底前搞好规划设计,落实造林地块、面积、树种和造林组织形式,并开展造林整地。2017年12月下旬基本完成通道绿化植树任务和其它造林任务的80%,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或超额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县政府制订2017年—2018年造林绿化观摩检查评比及督查台帐,将组织4次造林绿化专项观摩和5次督查评比活动。对阶段性工作进度快、质量高的,要通报表扬和奖励;对阶段性工作进度慢、质量差的,要通报批评,限期赶上;逾期完不成造林任务的,要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取消乡镇年度造林绿化考核评先奖励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