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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2-2017-0001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团购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补充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7〕138号

发布日期:2017-12-29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团购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补充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12-2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

内乡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采取集中、分散、社区团购相结合的办法由各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为确保社区团购安置资金的有效合理利用,现对2016年我县出台的《内乡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关于社区团购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作如下补充通知:

内乡县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团购由乡镇政府按照人均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社区团购安置补助资金按照人均4.5万元标准进行补助,在具体使用过程中乡镇政府要会同有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对团购房屋进行适时价格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对于团购房屋安置后剩余的安置资金,乡镇政府要征求搬迁户意见,在不超剩余资金总量的前提下,按照“5个有”(即有社区服务中心、有义务教育学校、有幼儿园、有卫生室、有文化广场)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对影响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配套建设。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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