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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2-2017-0001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7〕142号

发布日期:2017-12-29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12-2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1118日晚,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发生火灾,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这起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刚刚闭幕,发生在首都北京,社会影响非常大。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结合今年以来开展的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928日全县消防现场会工作要求,决定抽调县消防大队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的201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1211日。

  二、督导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实地抽查单位的方法进行。

  三、督导内容

  201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开展情况,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查,求真务实。各督导组要采取多种方法深入实地进行督导,并保留督导照片、汇报材料、督导记录(见附件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督导细则,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交由督导组。

  (二)严格要求,推动工作。督导期间一律视为工作时间,各督导组要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帮助督导对象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行能力,推动各项消防工作落到实处。

  (三)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凡因重视不够、影响督导进度的,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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