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政办 > 2017

索引号:ND001-2-2017-0001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7〕130号

发布日期:2017-12-26 16:23:47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12-26 16:23:4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近日关于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重要批示,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工作部署及市国土局《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宛国土资〔2017〕118号),内乡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网信办、县保密局、县广电中心、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决定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现将《内乡县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21日     

   

 

内乡县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7〕144号)和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河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问题地图”专项治理的通知》(豫测〔2017〕54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对“问题地图”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全面清除各类“问题地图”,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完善健全地图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提高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切实保障我国地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督促辖区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督办“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推动地图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张书杰  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橙红  县国土局主任科员

  成  员:庞宏建  县国土局副局长

杨武基 县密码管理局局长

扬兴华 县文广新局局长

刘荣才 县互联网信息办主任

    刘继荣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县旅游局副局长

朱光先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马俊玉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俊生  县广电中心副主任

          周品高   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股长

  联络员:各部门相关科室有关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庞宏建担任。办公室设立“问题地图”值班电话为65361535,网上举报信箱 nxgtxc@163.com。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总体组织实施与协调,组织全县巡查工作,组织“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查处;负责本系统内单位和测绘资质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

  县互联网信息办:负责督促互联网服务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有关专项行动的网络舆情工作。

  县文化出版局:负责督促出版、影视制作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

  县旅游局:加强景区和名胜风景区地图管理工作,并负责督促外事机构的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处理有关地图、地名的涉外事务。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教材的排查整治工作。

  县工信局:协调全县通讯企业统一的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违规举报电话设立事宜;协助开展互联网网站的排查整治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对重大案件和违法人员开展调查、取证,联合开展查处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督促涉及地图产品销售流通领域(含电子商务平台)的排查整治工作。

  县国家保密局:组织对标注涉密信息地图和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等失泄密案件查处工作。

  县广电中心:负责专项行动宣传报道。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联合多部门成立县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和分工。

  三、检查内容

  (一)主要检查三大类“问题地图”

  1、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台湾省在地图上的表示违背“一个中国”原则;借绘、漏绘我国台湾岛、海南岛、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错绘国界线将我国领土表示到国外;南海断续线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错将我国重要岛屿按其他国家主张名称进行标柱等。

  2、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在地图上表示军事禁区、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未经公开的港口和机场等不能对外公开的涉密内容;公开登载、非法交易涉密地图。

  3、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地图和行为: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表示不符合我国政治外交主张和有关规定;无资质从事地图编制或互联网地图服务;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公开登载;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文件,或者伪造、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未在地图适当位置显著标柱审图号。

  (二)主要检查地图的种类

  1、互联网网站登载的动态和静态的地图;

  2、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登载的地图;

  3、政府网站登载的地图;

  4、新闻媒体使用的地图;

  5、展览(展会)、博物馆等展示的地图;

  6、公开出版和销售的地图(包括在电子商务平台、书店、图书音像市场等中销售的地图);

  7、进出口地图(含对外加工地图);

  8、其他地图(地球仪、工艺性地图产品等)。

  四、主要任务

  (一)组织开展全覆盖自查整改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县互联网信息办、县文化出版局、广电中心根据有关通知要求,组织互联网服务单位和出版单位等进行自查整改。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新闻媒体、博物馆、出版单位以及大型商业网站等开展全面自查整改。

  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对辖区互联网网站、新闻媒体、展览(展会)和博物馆、公开出版、销售和进出口地图等单位开展全面自查整改。

  自查单位应对照《“问题地图”检查目录》(见附件),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地图及时予以删除,对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的地图,庆送相应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审图号后方能登载。对拒不自查或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组织开展全县巡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立专项行动巡查组,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分工协作,积极探索建立纵横、多级、多部门间联运推动常态化工作机制,各乡镇及县城开展全县巡查,对各乡镇、县城专项行动进行督导,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反馈群众举报以及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中发现的“问题地图”线索,场所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问题地图”重大案件进行查处并上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9月10日-9月15日)

  1、2017年9月10日至9月12日,组织认真学习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及市局有关部署。

  2、2017年9月13日至9月14日,组织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学习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3、2017年9月15日,制定《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领导机构,制定部署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9月18日-9月30日)

  辖区内涉及地图的相关企业单位进行自查整改,有县国土资源局为相关单位自查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

  各自查单位应于9月28日前向县专项行动领导机构提交自查整改情况。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应于9月30日前向县领导小组提交自查工作情况。

  (三)巡查整治阶段(2017年10月9日-10月25日)

  巡查组赴各乡镇及县中心城区开展“问题地图”巡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形成巡查工作总结。同时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对辖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汇报总结阶段(2017年10月25日)

  根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领导小组认真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完善健全地图监督长效机制提出工作措施,于10月23日向市领导小组上报。

  (五)“回头看”阶段(2017年12月启动)

  进一步强化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地图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地理信息安全。一是领导小组12月份组织启动仪式;二是地图成果服务县域经济展播,落实部门联动市场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做好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发动,把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最重要的工作加以推动,确保交出一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合格答卷。

  (二)狠抓部署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严肃执法、不留死角,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针对检查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深入一线做好检查并记录,确保检查范围全覆盖。要健全“问题地图”监管联运机制,进一步畅通“问题地图”举报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度。要深入研究增加标准地图服务有效供给的具体措施和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地图公共产品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责任、履行好各自职责,建立地图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依法严肃查处。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地图”实行“零容忍”,严格督促及时整改并做好“回头看”。在互联网网站、展览(展会)、博物馆等中登载的,要责令立即撤换;在市场上销售的,要当场收缴;在电子商务平台中销售的,要责令及时下架并追缴;对正在生产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收缴其产品。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结合测绘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地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布地图管理标语,进一步强化地图监管,大力推进专项行动开展。要结合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进一步深化专项行动开展。

  (五)及时报送信息。加强上下联动,及时与领导小组沟通汇报,按照行动时间、工作要求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编辑:gnlx63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