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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商会年检办事指南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2-01 11:58:47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一、检查范围

凡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登记的外国商会,均应按照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书。

二、时间和程序

外国商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按如下程序完成上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写、报送工作:

(一)网上填报。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点击首页右侧“网上办事大厅”,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进行填报。

(二)报送材料。外国商会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数据库后,按照系统提示将年度工作报告书用A4纸打印,经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外国商会印章后,连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机构情况补充报告和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送至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

三、财务审计和机构情况

为加强财务监督和机构管理,在年度检查工作中,除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书外,外国商会应同时提交机构情况补充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机构情况补充报告应据实载明外国商会以联络办公室、办事处等名称在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域设立的机构情况,主要包括人员、资金、活动等信息,并加盖外国商会印章。

四、公告和盖章

外国商会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审查结论将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公布。外国商会应当自“中国社会组织网”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到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308房间),加盖审查结论印章。

五、问题咨询

外国商会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书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一)填报系统故障咨询:(010)64459147、64459047转114。

(二)填报内容咨询:(010)58124057。


责任编辑:gnl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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