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用证件办理 > 户籍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3-05 23:24 来源:河南省公安厅
办事指南
1、变更姓名人年龄不超过6周岁的,其父母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后,由派出所户籍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材料齐全的立即核准。
2、变更姓名人年龄超过6周岁的,经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3、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4、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劳动教养的、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以及其它不宜变更的人员,不得变更姓名。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审批(办事)依据
1、《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申请材料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