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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18-0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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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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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1-28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6-11-28 来源:内乡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根据《2016年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豫发改财金﹝2016﹞1220号)文件和《南阳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宛政办﹝2016﹞65号)文件精神,按照南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宛信用办﹝2016﹞9号)文件,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订了《2016年度内乡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1月15日
2016年度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南阳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关键之年。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升行政效能,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服务内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保持社会和谐、繁荣、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分年度、有步骤的推进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信用法规标准建设上有新突破,在政务诚信建设和信用联合奖惩上有新作为,在推动征信市场发展和诚信宣传教育上有新成效。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制订公布《内乡县“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县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
(二)利用“信用南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建立“信用内乡”网站。(县发改委负责)
(三)“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应用及普及
按照《河南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基层赋码。单位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信用南阳”网站公示。加快存量旧码向新码过度,实现“一年过度到位”。扎实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广应用,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文书中,在各类资质资格证书及证照中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县政府相关部门)
(四)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
建立完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开展本部门信用信息记录、整合与归集。制定内乡县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单位在系统建设、运维、应用和日常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持续有效运行和维护。进一步完善南阳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各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并向社会提供信用查询服务。(各相关单位负责)
(五)落实“双公示”工作制度
按照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明电《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要在“信用内乡”网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接受社会监督。完成自2013年以来产生的存量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任务,新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日内上网公示。(县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
(六)强力推行信用报告应用工作
在行政审批、财政资金有偿使用、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准入、资质审核、企业融资担保等领域,依法要求市场主体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县政府相关部门)
(七)落实“红黑榜”发布制度
贯彻落实《南阳市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普遍推行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定期统一发布和不定期发布严重失信企业及个人“黑名单”,对诚实守信企业及个人“红名单”进行公示,达到惩戒失信、褒扬诚信目的。(县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
(八)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建立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嘉奖制度,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研究出台对诚实守信者的优待政策。制定失信惩戒措施,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违法者依法实施惩戒。(各相关部门负责)
(九)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
1、政务诚信建设工程。要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及时披露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树立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县政府相关部门)
2、司法公信建设工程。深入推进“阳光办案”、“阳光执法”,建立司法公信责任制度,推进法院审批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结率。创新检务公开的手段和途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障人民群众对检查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规范执业。(县政法委负责)
3、重点行业性示范试点工程。以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旅游、电子商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率先查询应用信用记录。(各相关部门负责)
4、文明交通信用管理示范工程。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的交通违章行为按照失信行为等级,在办理行政审批、资格资质认定、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业务过程中,主动应用交通信用信息开展联动惩戒,推动机动车和所有人遵守交通法规。(县公安局负责)
5、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依法依规采集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农村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户、信用村创建活动。(人行内乡县支行负责)
6、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县食药和工商局负责)
7、事业单位诚信建设工程。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将公开情况纳入绩效评估范围。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重要事项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县编办负责)
8、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工程。加快整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健全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制度,建立社会组织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将社会组织信用记录作为公共财政扶持、服务购买和经费资助审批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十)切实搞好诚信宣传和诚信文化建设
发挥媒体诚信宣传主战场作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及时报导道德模范评选和各行业诚信创建活动,树立社会诚信典范,使社会成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
扎实组织开展好各类诚信宣传活动。有步骤、有重点的组织开展“百千万工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诚信活动周”、“安全月、质量月”、“食品安全月”等公益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弘扬诚信文化,传承诚信美德。把诚信文化建设情况作为推荐全国、省市文明单位及道德模范的重要标准,深入开展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让诚信文化宣传普及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将诚信建设贯穿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县政府各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研究、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县直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职责分工,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涉到社会各行业、各类法人机构和每个自然人,需要凝聚各方力量,统一共识,形成合力,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完成2016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