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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18-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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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开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08-11-18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08-11-18 来源:内乡县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内乡县关于开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内乡县关于开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内乡县关于开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
地下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和人民防空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推进全县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加快构建战时能力强、平时作用大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进行大检查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8〕121号、宛政办〔2008〕8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军事斗争人防应急准备为牵引,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清查工作为契机,通过广泛宣传,部门联动,强力推进,进一步改善人防执法环境,提高人防工程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的战略地位,促进全县人防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大检查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清查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质量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情况。通过检查,查处人防工程建设违法行为,纠正人防执法不到位现象,促进全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人防工程依法修建,确保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依法征收。
三、清查内容
此次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和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17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2005年1月以来全县规划区范围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2、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否符合要求;
3、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是否存在减、免、缓情况;
4、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使用及安装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竣工备案是否符合人防规定;
6、人防工程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人防工程的拆除及报废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补偿费是否足额收取。
四、方法步骤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上级查纠相结合的方法,从2008年11月20日开始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8年11月20日至2009年10月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第二个阶段:2009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为上级查纠阶段。
(一)组织发动。一是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二是召开县直单位协调会;三是召开建设单位重点开发商座谈会;通过层层发动,深入动员,明确检查工作意义和目标任务,统一思想认识。
(二)搞好宣传。一是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大检查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大检查的认识。二是召开建设单位和开发商座谈会,请他们发表对大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向社会发布大检查通告,要求2005年以来所有人防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自行向人防部门申报。通过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防空工作的认识,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人民防空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澄清底子。对2005年以来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审批的民用建设项目和人防部门审批的文件以及易地建设费的收缴统计资料进行认真核实登记,摸清底数,制作表格,登记造册,确定检查工作的重点单位和重点内容。
(四)接受申报。重点是:2005年以来,未经人防部门审批的民用建设项目;未按国家规定建设人防工程和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建设项目。
(五)现场检查。对2005年以来所有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现场检查,采取核对图纸资料和实地测量相结合的办法,查清实际竣工面积和上报面积是否相符,有无漏报、瞒报行为。根据收集的资料,查摆问题,对大案要案、一般违法行为和漏建、漏缴、漏报等问题进行分门别类,针对不同情况,研究制定处理办法。
(六)依法处理。对检查出的漏建、漏报项目,要核实面积,下达“执法文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补建人防工程或者足额补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对逾期不建或不缴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查出的大案、要案或者抗拒检查、拒不改正的,提交市人防办大检查领导小组查处,市大检查领导小组查处不了的,报请省大检查领导小组处置。
(七)总结整改。县人防工程大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检查情况,认真总结,写出自查整改报告,于2009年10月20前上报市人防办。
(八)上级查纠。做好迎接上级查纠的准备和配合工作。
五、加强领导
开展人防工程大检查是今年我县人防系统的一项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务必抓紧抓细抓好。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魏建廷为组长,县政府办、县法院、广电局、改委、监察局、财政局、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房管局、政府法制办、人防办、消防支队、城关镇、湍东镇、灌涨镇、赵店乡、大桥乡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大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大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人民防空事业的健康发展,对依法建设人民防空工程,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提升城市防护功能,促进人防依法行政,完成军事斗争人防应急准备建设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人防办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过硬的作风、严格的要求、规范的标准、统一的行动,扎扎实实做好大检查工作。
2、统一标准,加强指导。大检查领导小组要创新工作办法,加强检查指导,切实摸清底数,对2005年以来的相关建设项目,依照审批时间逐一进行列表统计,确保大检查落到实处。
3、部门联合,务求实效。广电部门要在电视台搞好对清查活动的宣传;规划部门要提供规划许可证手续;建设部门要提供施工许可证手续;消防部门要提供防火审批手续;县法院对疑难案件要立案依法查处。总之,要严格要求,认真检查,不得漏查漏报,严禁弄虚作假。对该查不查,该报不报的,要追究责任。大检查中要掌握原则和标准,强化措施和手段,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4、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为确保此次大检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县人防办要积极与市大检查领导小组及时请示汇报,加强业务的联系和政策咨询。与其它县(市)区加强交流及沟通,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搞好协调配合,圆满完成此次大检查工作任务。
附:内乡县开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内乡县开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魏建廷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谭晓忠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中奇 县人防办主任
成 员:杨林茂 县发改委纪检书记
孙大伟 县监察局正科级监察员
岳明川 县财政局副书记
丁红霞 县规划局副局长
赵文华 县建设局副局长
聂兆伟 县房管局副局长
范保定 县国土局副局长
张 宇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徐宜峰 县人防办副主任
刘文晓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程振华 县法院行政庭庭长
张春晓 县广电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王中一 城关镇副镇长
凃雁冰 湍东镇工会主席
袁汉伟 灌涨镇副镇长
崔小雨 大桥乡副乡长
李英武 赵店乡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在县人防办,下设办公室,孙中奇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宜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题词:国防 防空 检查 方案 通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