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办〔2008〕88号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内乡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内乡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内乡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内乡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
为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就内乡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我县是传统农业大县,也是农作物秸秆生产大县,常年秸秆产生量35万吨左右。农作物秸秆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宝贵资源。由于秸秆综合利用的配套措施不完善,综合利用整体技术水平较低,秸秆利用研究与推广脱节,大量宝贵的秸秆资源闲置、废弃和流失,目前全县秸秆利用率仅30%左右。由于农业投入要素50%左右转化为农作物秸秆,焚烧秸秆,实质上也是浪费秸秆资源、耕地资源、水资源和农业投入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方面,是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改善和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的重大举措,是开辟新的农业资源和拓宽农业经营领域的战略选择,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有技术及加工条件下,有效地进行系列化开发、产业化经营,把各类农作物秸秆“吃干榨尽”和转化增值,既可以提高农产品的综合加工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也有利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持农业生态平衡。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高认识,把综合利用秸秆资源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研究制定具体的对策措施,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研究开发,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管理,不断提高利用秸秆发展循环农业的水平。
内乡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总的要求和目标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大力实施“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行政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相结合,综合治理与重点开发相结合,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资金支持力度、宣传教育力度、科技开发畋工,实现由强制性利用向群众主动利用转变,由传统利用向科学利用转变,由单一利用向商品化、系列化、产业化方向转变,努力实现秸秆全部有效利用,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力争到2010年,全县小麦、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豆类、花生、棉花等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201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限制机收留茬高度。全县所有利用机械收割的农作物,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农机部门要做好宣传,严格把关,强力推行。凡进入我县跨区机收的外地机手,必须签订收割服务合同或发放机收作业规范,保证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违者按合同规定处理。对本县机手,要加强宣传培训,严格按留茬高度,规范作业。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向打捆机、还田机、旋耕机等秸秆综合利用的设施倾斜。通过直接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和土地肥力。
(二)大力发展秸秆饲料。秸秆是发展畜牧业的重要原料。通过技术处理,将秸秆中的有害物质、有害病原微生物进行清理和驱除,将秸秆里那些不易被动物消化吸收的粗纤维转化成能被动物吸收的营养物质,制成适合性好、营养成分丰富的饲料,可降低饲料和劳力成本,提高养殖效益。要坚持“秋季抓青贮,常年抓氨化”的秸秆利用原则,以牛羊养殖专业户、专业场和养殖集中区为重点,采取典型引路、资金扶持、技术服务、行政干预等措施,着力抓好秸秆青贮、氨化、微贮等实用技术的推广。积极引进试验示范秸秆膨化、生物菌发酵、压块饲料等先进技术,努力扩大过腹还田面积,实现农牧良性循环。
(三)积极发展秸秆肥料。秸秆还田是实行保护性耕作,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地力的重要途径。要继续抓好高温积肥、生物菌沤制有机肥、果园深埋及秸秆覆盖培肥保墒等常规技术的推广。推广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将粉碎的秸秆撒于地表,通过整地将秸秆翻入地下,同时配施一定量的尿素,是秸秆综合利用中最有效、最快捷的方法。在秋作物或经济林地上将秸秆覆盖行间,可以起到保墒、保温、灭草、增肥的作用。利用秸秆微生物高温快速腐熟技术,将秸秆转化为有机肥料;在温室大棚集中的地方,利用秸秆在发酵菌作用下产生二氧化碳,作为气肥供应作物生长,提高生产效益。
(四)利用秸秆发展食用菌生产。农作物秸秆是良好的食用菌基料。利用小麦秸秆、大豆秸秆、棉花秸秆、玉米秸秆等资源,发展双孢菇、鸡腿菇等食用菌栽培,既可大量消化秸秆,又可增加农民收入,产菌后剩余物还可直接作为肥料还田。加强与科研院所的联系,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引进先进技术,培育优良菌种,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推广。
(五)探索利用秸秆发展沼气、秸秆气化工程。农作物秸秆资源是发展沼气的良好原料。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直接制备沼气,或者利用秸秆饲喂畜禽,然后利用畜禽粪污制备沼气,可有效缓解农村能源紧张问题。要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与沼气建设结合起来,既可充分利用秸秆资源,又可推动沼气事业发展。要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秸秆气化,使秸秆在缺氧环境下,产生一氧化碳,作为燃料。力争到2010年,全县新建秸秆气化站5个。
(六)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造纸生产。农作物秸秆资源是发展造纸的良好资源。要协调仙鹤纸业等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建立秸秆收购网络,扩大秸秆收购数量。要对秸秆利用工业及加工项目,优先向上级申报争取扶持。扶贫小额贷款向此类企业倾斜,银行信贷及担保机构要在信贷、担保上给予扶持。
(七)加快高新技术的引进与开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秸秆综合利用的新工艺、新方法,积极引进外地成功的新技术,如秸秆建材、秸秆发电、秸秆爆破制浆、秸秆压块饲料、秸秆生产五防轻体板、降解薄膜和秸秆工艺品等,积极推进秸秆的深层次开发、高层次利用和产业化经营。
(八)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秸秆综合利用平台。针对秸秆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收获期长的特点,为有效提高秸秆利用水平,必须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其在信息、资金、技术、开拓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提高秸秆购销组织化程度和管理水平。要扶持畜牧养殖合作社,在加快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的同时,配套建设青贮池,发展秸秆养畜;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配套打捆机、旋耕机、青贮机、收获机等设备,提高秸秆收集、加工水平;扶持发展蔬菜、食用菌合作社,推广先进的秸秆还田、秸秆生产食用菌技术;扶持发展沼气合作社,提高秸秆沼气和秸秆气化工程建设水平;扶持发展秸秆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组织秸秆的收购、销售。探索建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购秸秆,销往加工企业,实现秸秆资源的收购、运输、销售、利用一体化。
三、组织领导
(一)搞好宣传发动。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搞好宣传教育,转变干群观念是重要环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按照“集中一段时间,利用重点版面,形成强大氛围”的宣传思路,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宣传活动,将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送到农民手中,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认真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引导群众主动进行综合利用。大力宣传我县近几年来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介绍外地的成功经验,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乡镇政府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投入。县财政要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打捆机、还田机、青贮机、旋耕机、收割机等农机补贴,扶持农机大户、养殖大户和秸秆收购大户牵头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秸秆综合利用;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职工作,在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积极主动向秸秆综合利用倾斜;金融部门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经济实体开发秸秆综合利用。调动集体和农民的投资积极性,发挥其投资主体作用。
(三)强化监管。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管理责任制,制订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内乡县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利用考核奖惩办法》和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要求,实施考评奖惩。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不够、行动不力而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除在全县通报批评及媒体曝光外,要坚决按规定处以罚款,并在年度目标考评中,根据情况予以扣分;被国家或省遥感卫星监控通报的乡镇,要从重扣分;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火灾事故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乡镇,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分别给予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包村干部党政纪处分,并在年度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加强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并通报处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举报监督。
(四)加强组织领导。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要树立大农产品观念,切实做到“四个转变”:在思想认识上,实现秸秆从传统农业副产品向重要农产品的转变;在利用方式上,实现秸秆从简单利用向综合利用的转变;在利用机制上,实现秸秆从自给自足利用向商品化利用的转变;在管理办法上,实现秸秆从粗放管理向加强科学管理的转变。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人员、办公地点、经费、交通工具、职责五落实,形成上下相通、左右互联的组织领导体系。要建立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农户的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制订相应的落实措施。环保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防止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和破坏生态;农业、畜牧、科技等部门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积极引导广大农户摒弃传统陋习,珍惜秸秆资源,重视生态保护,走文明集约化生产发展之路。组织做好农作物秸秆还田、青贮、氨化工作,提高秸秆利用率;农机部门要严把农机收割关,凡是机械收割的农作物,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农机购置补贴要向打捆机、旋耕机、收割机械等秸秆综合利用的设施倾斜。大力推广和实施旋耕机灭茬及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等技术措施,提高秸秆还田率;交通、铁道部门要加强对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和机场周围秸秆禁烧宣传和巡回检查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焚烧秸秆引发的火灾;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查处;财政部门要保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推广经费落实到位;监察部门要严厉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新闻单位负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通过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全面实现秸秆禁烧目标,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保护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主题词:农业 生态 秸秆△ 意见 通知
抄 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