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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18-0082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内乡县安顺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8〕27号

发布日期:2018-05-15 10:07:55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内乡县安顺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5-15 10:07:55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交通条件,方便群众日常出行,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省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66号)、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加快推进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发展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内乡县城市公共交通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2013—2020)》以及县“十三五”总体规划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内乡县安顺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顺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顺公司)由内乡县汽车运输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

二、安顺公司按照《公司法》要求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在县政府授权范围内,依法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运输、充电站服务业务。

三、安顺公司主要业务归口内乡县交通运输局管理。

四、设立安顺公司是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公司组建及运作过程中涉及的资金注入、资产划转及权证办理等具体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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