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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5-28 17:50:3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内乡县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18年5月23日
                          内乡县免费开展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
                          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立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合作、行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维护妇女健康权益,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9号)和《河南省免费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豫政妇儿工委办字〔2018〕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做好县委、县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使更多农村适龄妇女、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免费享受一次“两癌”筛查服务,提高适龄妇女“两癌”的早诊早治率;并通过广泛宣传与健康教育,提高广大适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目标任务
    用5年时间对全县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2018年完成筛查13189人,其中农村适龄妇女13000人,城市低保适龄妇女189人。
    (一)目标人群
    内乡县农村及纳入城市低保的35-64岁妇女。
    (二)服务内容
    1、宫颈癌筛查
    (1)初筛检查。对服务对象开展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检查。
    (2)阴道镜检查。对初筛结果为可疑或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阴道镜检查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检查。
    (3)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筛查
    (1)初筛检查。对服务对象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初筛结果正常者不再进行下一步检查。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进行乳腺X线检查,乳腺X线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3)对乳腺彩色B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筛查服务机构应当建议其自费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对乳腺X线检查0级和3级者,应当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建议其自费进行进一步检查。
    三、基本原则
    (一)免费服务原则。全县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五年内可免费享受一次“两癌”筛查服务。需再次接受检查或超出免费服务项目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筛查与诊断服务。妇幼保健院不准强行要求检查结果正常者进行下一步检查、不准搭车检查、不准变更检查项目、不准搭车收费。在非定点服务机构接受服务的不属于免费服务范畴。
    (二)知情选择原则。“两癌”筛查服务要充分尊重服务对象意愿,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确保服务对象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自愿选择筛查项目。
    (三)义务告知原则。承担“两癌”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履行主动告知服务对象“两癌”筛查内容的义务,宣传普及“两癌”防治知识。
    (四)规范服务原则。承担“两癌”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及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两癌”筛查民生实事有关技术规范等要求提供服务。
    (五)信息保密原则。承担“两癌”筛查任务的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要尊重被服务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被服务者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职责分工
    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县妇联):负责免费“两癌”筛查的总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发动、协调推进、督查考核、开展部门绩效评价等工作。编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县卫生计生委:负责免费“两癌”筛查工作的技术服务管理、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组织成立技术专家组,制定技术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对筛查服务机构进行备案管理,加强对免费筛查服务人员的培训;制定质控方案,强化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保证筛查质量;加强数据收集、审核汇总和分析利用,协助做好宣传发动。
    县财政局:制定免费“两癌”筛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在部门绩效评价基础上进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将免费“两癌”筛查县级资金列入年度预算,足额落实资金,按照进度及时拨付筛查经费,加快预算执行。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宣传发动、组织参检工作,提供我县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名单和基本情况。
    五、筛查机构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免费筛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并经省、市卫生计生委审批同意、备案,认定内乡县妇幼保健院为全县“两癌”初筛和接诊机构。
    内乡县妇幼保健院作为技术管理和服务机构,要履行职责,负责免费“两癌”筛查服务机构人员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督导考核、信息数据收集及统计报送等工作。
    六、筛查流程
    (一)指标分配。各乡镇按照普惠性原则对分配名额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分解。优先贫困人口、优先既往没有享受过政府免费“两癌”筛查的适龄妇女,优先保障建档立卡的贫困适龄妇女纳入筛查,实现政府公益项目社会效益最大化,服务精准扶贫工作。
    (二)筛查动员。各乡镇政府在公安、民政、扶贫等部门配合下,以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为单位,登记辖区内符合筛查条件的适龄妇女,发放宣传服务卡,进行宣传动员并有计划地组织其参加筛查。
    (三)开展筛查。承担免费“两癌”筛查任务的县妇幼保健院对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免费宣传服务卡、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在知情选择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技术服务规范要求提供免费筛查服务。
    (四)数据统计。县妇幼保健院将免费“两癌”筛查数据按月汇总、审核后报县妇联、卫生计生委、财政局等部门,并逐级汇总上报至上级相关部门。
    (五)跟踪救助。县妇联要通过全国妇联“两癌”筛查救助系统,及时调查统计上报患病贫困妇女信息,为开展救助做好基础工作。
    六、进度安排
    第一季度核实“两癌”筛查各乡镇任务数,下发工作方案;第二季度建立推进机制,组织人员培训,全面启动。6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20%以上;第三季度对项目进行督导检查、质量控制,9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数的8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筛查任务,接受考核,进行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免费“两癌”筛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及其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建立健全政府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筛查服务工作。承担免费筛查服务任务的县妇幼保健院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三)强化督导考核。依据《河南省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县政府督查室将免费“两癌”筛查工作纳入县政府年中、年末督查内容。为确保免费“两癌”筛查按时序进度如期推进,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免费筛查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调研督导。对工作推进措施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按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工作中弄虚作假、因工作不当引发矛盾和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要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加强对县妇幼保健院的监督管理,保障民生实事规范、有序开展。
   (四)强化宣传培训。县妇儿工委办(妇联)及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广播、宣传单等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对免费“两癌”筛查的意义及内容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加大贫困村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自愿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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