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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8-30 02:07 来源:审计局
关于内乡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及《河南省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的规定,内乡县审计局自2018年4月23日至5月17日对内乡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县地税局”)2017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地税局为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垂直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内乡县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房产税等地方税收项目,以及教育费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管理。内设办公室等5个科室;下设稽查局、办税服务厅和3个直属分局、两个税所及城关、马山口、湍东、王店、夏馆、赤眉、师岗镇7个派出分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8人,退休人员32人。
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2017年社会保险费基金收入661146740.93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7529631.4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0564116.45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839566.79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9889130.17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9252237.75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155938.33元,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0916120.00元。
2017年度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县地税局对审计部门下达的审计决定进行了认真落实和整改。其中:应征未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07134.15元、房产税156248.99元,已全部征收到位;对其他问题,县地税局已按照审计决定要求做出整改或纠正。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县地税局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加大征管力度,以改革促收入,以改革促管理,面对税源不足,地方经济增速放缓等不利因素,精心组织,尽心尽力做好税收征缴工作。2017年税收超计划完成,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社会保险费征收方面,基本做到数据共享,部门联动,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进行征收,没有发现其他变相征收的问题。但审计中也发现,县地税局在2017年的税收征管过程中还存在漏征、少征、应征未征、入库不及时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应征未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948054.90元。其中:
①应征未征南阳辰发石业、南阳大成石业等4家公司201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641241.50元。
②应征未征南阳辰发石业、南阳大成石材业房产税123155.60元。
③应征未征河南国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炜烨置房地产有限公司2 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23714.90元。
④应征未征河南国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159942.90元;
2.应征未征契税30488.76元。审计发现,县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2017年房权证办理数据中,有4户购买房屋办理房权证但未缴纳契税共计30488.76元。
3.应征未征耕地占用税1494596.00元。2017年,县地税局对违法占地已经处罚仍未复耕的7家单位和个人,应征未征耕地占用税1494596.00元。
4.少征土地增值税626700元。2017年,县地税局在征收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过程中,少征南阳炜烨置业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626700.00元。
5.欠征税款934002.00元。 2017年,县地税局税收征收过程中存在欠征税款934002.00元,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267570.56元、房产税26199.00元、个人所得税90721.54元、耕地占用税540000.00元、契税等9510.90元。
6.税费未及时缴库3849260.18元。2017年,县地税局征收税费未按规定时间缴库3849260.18元,其中:残疾人保障金36782.9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9367.21元、耕地占用税422350.50元、教育费附加49367.20元、契税3291392.32元。
(二)社会保险费征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重复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969人。比对核实2017年度县地税局提供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数据,发现重复参保969人。
2.重复征收363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5340.00元。比对分析县地税局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数据,发现363人员重复缴纳医疗保险费65340.00元。
3.贫困人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66人、金额56600.00元。比对分析2017年末内乡县贫困人员信息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发现疑似566人(由于身份证原因)应参加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涉及金额56600.00元。
4.贫困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9人、金额2850.00元。比对分析2017年末贫困人员信息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发现有19人未参加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每人150元的标准,涉及金额2850.00元。
5.应参保未参保24个单位。比对县用人单位信息和社会保险费数据,发现有24个单位应参保未参保。
6.社保经办机构与地税部门社会保险费登记数据存在差异14897条。2017年,内乡县社保经办机构传输地税部门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数据共计769523条,上级下发的社保登记户信息754626条,差异14897条。造成差异原因主要是由于数据在维护过程中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上级部门在采集数据过程中,后台数据库数据误导;建议县地税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费登记数据进行适时维护、更新。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建议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内乡县审计局均依法做出了处理处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同时建议县地税局要加强税收宣传,完善税收征管,做到应征不漏,应缴不懈;要加强资源共享,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及时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强化税源控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和资源共享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从体制机制上预防和严惩税款跑冒滴漏;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社保费征收。充分发挥社会保险费与税收“同征、同管、同查”,保障社会保险费及时足额入库。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地税局十分重视,采取完善制度、补征税款、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强化信息共享等措施加强整改。
内乡县审计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