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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的通告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09-06 09:42:0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和车用柴油(以下简称国Ⅵ车用乙醇汽油、国Ⅵ车用柴油)是进一步推动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重大举措,通过成品油质量升级,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改善大气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令》([2004〕第84号)《南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县推广使用国Ⅵ车用乙醇汽油、国Ⅵ车用柴油质量升级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自2018年7月1日起,全县全面供应国Ⅵ车用乙醇汽油、国Ⅵ车用柴油,禁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严格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令》((2004)第84号),依规实现全县车用乙醇汽油封闭。

二、国Ⅵ车用乙醇汽油封闭运行本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不得购入、销售、使用国Ⅵ车用乙醇汽油以外的其他车用汽油。国Ⅵ车用乙醇汽油实行定点生产、定向流通,中国石化河南南阳石油分公司负责国Ⅵ车用乙醇汽油的调配,确保市场供应。

三、加强油品质量检测。将严格市场准入管理,按照省商务厅、公安厅、交通厅、工商局、质监局等五厅局印发的《2018年度油品质量抽检检查实施方案》,加大油品检测频率,重点对成品油销售企业的乙醇含量达标情况进行抽检,对检测不达标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罚,直至吊销成品油零售许可证,确保全县国Ⅵ车用乙醇汽油和车用柴油封闭运行。

四、全面取缔“黑加油站(点)”。加大对自建罐、流动加油车、黑加油站(点)(以下简称“自流黑”)的打击力度,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且不符合商务行业发展规划的加油站点,坚决予以取缔并拆除;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但已取得其他证照的,根据商务部门认定意见,依法注销、吊销相关证照,予以取缔并拆除;对符合成品油商务行业发展规划但尚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一律关停。

五、深入开展税务专项检查。税务部门要按照《南阳市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标准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工作方案》以及税务专项检查方案的要求,对成品油经销行业实施税务专项检查,对加油站进、销、存环节纳税情况进行核查,并对无票进销、体外循环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经查实有偷税逃税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六、加强常态化检查督导。县政府成立督查组,通过各部门联合督查和各部门各司其职常态化督查两种方式,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逐乡镇逐站点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现场查验各加油站经营手续和进、销、存环节纳税情况,使用快速检测设备对油样进行检测。

七、加强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推广使用国Ⅵ车用乙醇汽油、国Ⅵ车用柴油负总责,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升级置换工作,做好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本行业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按上限处罚,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通过市场的净化和规范,营造碧水蓝天,为建设美好家园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内乡县推广使用国家第六阶段标准

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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