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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河流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8〕87号

发布日期:2018-10-08 16:27:05

有效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河流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10-08 16:27:05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河流监测工作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8月22日  

   

内乡县河流监测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内乡县各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确保我出境水水质稳定达标,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根据《南阳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宛政办201810号)要求,参考乡镇处地理位置及河流水功能区划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价标准

各乡镇所承担的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断面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

、断面设置

地表水断面分为考核断面和监控断面考核断面水质情况作为对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评、环保目标考核的主要依据,定期通报、实施奖惩监控断面水质作为监控河流水质状况的重要依据,暂不参与考核奖惩。

(一)考核断面

1、鱼道河黑龙潭桥断面(湍河支流,鱼道河),水质规划类别Ⅲ类,考核板场乡出境水水质。

2、鱼道河师家湾河入湍河口断面湍河支流,鱼道河),水质规划类Ⅲ类,考核夏馆镇出境水水质。

3、湍河杨店断面(湍河干流),水质规划类别Ⅲ类,考核七里坪乡出境水水质。

4、湍河红堰拦河坝断面(湍河干流),水质规划类别Ⅲ类,考核赤眉镇出境水水质。

5、湍河刘竹园断面(湍河干流),水质规划类别Ⅲ类,考核赵店乡出境水水质。

6、湍河城区四坝断面(湍河干流),水质规划类别Ⅲ类,考核湍东镇出境水水质。

7、湍河郑营断面(湍河干流),水质规划类别Ⅲ类,考核大桥乡出境水水质。

8、默河樊岗断面(湍河支流默河),水质规划类别Ⅲ类,考核马山口镇出境水水质。

9、默河大浆子断面(湍河支流默河),水质规划类别Ⅲ类,考核王店镇出境水水质。

10、默河岑子提灌站断面(湍河支流默河),水质规划类别Ⅲ类,考核灌涨镇出境水水质。

11、王沟河云坡山断面(默河支流,堰张西河上游王沟河),水质规划类别Ⅲ类,考核余关镇出境水水质。

12、刁河王岗断面(刁河干流),水质规划类别Ⅳ类,考核师岗镇出境水水质。

13、双堰河入刁河前断面(刁河支流,双堰河),水质规划类别Ⅳ类,考核镇出境水水质。

14、汤堰河周家断面(刁河支流,汤堰河),水质规划类别Ⅳ类,考核瓦亭镇出境水水质。

15、寺河山根组断面(丹江水系老灌河支流,寺河),水质规划类别Ⅲ类,考核桃溪镇出境水水质。

(二)监控断面

1、西峡县马边村三组桥断面(湍河支流,丹水河),水质规划类别Ⅲ类,监控西峡县丹水河(即长城河)出境水水质(市控断面)

2、西峡县河上村南河组断面(湍河支流黄水河),水质规划类别Ⅲ类,监控西峡县黄水河出境水水质(市控断面)

3、湍河陡沟断面(湍河干流),水质规划类别Ⅳ类,监控湍河城关镇、湍东镇、大桥乡城区段水质。

4、带军河入湍河口断面(湍河支流,带军河),水质规划类别类,监控湍东镇带军河入湍河前断面(带军河)水质。

5、黄水河入湍河口断面(湍河支流,黄水河),水质规划类别类,监控黄水河入湍河前断面水质。

6、吴湾小河入默河口断面(默河支流,吴湾小河),水质规划类别类,监控马山口镇闫湾村吴湾小河入默河前断面水质。

7、板桥河入默河口断面(默河支流,板桥河),水质规划类别类,监控王店镇板桥河入默河前断面水质。

8、胡刘河入默河口断面(默河支流,胡刘河),水质规划类别类,监控灌涨镇胡刘河入默河前(胡刘河)水质。

(三)城区内河断面

1、螺蛳河入湍河口断面(湍河支流,螺蛳河),水质规划类别类,监控螺蛳河入湍河前断面水质。

2、牧珠沟河入湍河口断面(湍河支流,牧珠沟河),水质规划类别类,监控牧珠沟河入湍河前断面水质。

3、湍河城区三坝内断面(湍河),水质规划类别类,监控湍河城区段水质。

三、监测单位和监测项目

上述河流断面均内乡环境监测站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采样分析。监测项目暂定为: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四、监测频次和监测时间

(一)地表水断面监测频次和监测时间

每月一次,在每月上旬或中旬不定时采样、监测。

(二)城区内河断面监控频次和时间

每季度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采样、监测。

(三)河流断流,无法监测时,由监测单位拍摄现场照片。该断面当月或当季度不再监测。

五、监测结果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所有河流断面监测结果,于当月2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同步上报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相关要求。监测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质量保证措施,每批次同步监测明、密码质控样,并加测10%的平行控制样。监测要公证、真实、准确,坚决杜绝上报虚假和不合格数据现象。

六、监测结果运用

(一)建立生态扣款机制

1、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断面水质目标,县控断面每季监测通报,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主要考核因子按单因子评价落实扣款,超标1倍以内的,对相关乡镇政府财政一次性扣款2万元;超标l倍以上的,以2万元为基数乘以超标倍数,并将扣款基数一并计入(上述扣款数额统筹考虑枯水季节生态流量及上下游贡献率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乡镇按照扣款额上缴到县财政局指定账户。

2、对县控断面三项主要考核因子连续两次超标的,除实施财政扣款外,对相关乡镇政府进行公开约谈;连续三次超标的,对相关乡镇进行区域限批,并启动问责程序。

3、县控断面其他考核因子监测断面监测因子超标的,实施预警、通报批评和公开约谈等处罚措施。

(二)建立生态奖励机制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断面水质目标,全年水质考核因子年均值优于水质目标要求,且水质规划类别比水质目标类别改善提升的,如从Ⅳ类改善至Ⅲ类,一个断面奖励5万元。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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