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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乡县国土资源局王建平同志任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11-06 23:51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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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乡县国土资源局王建平同志任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2018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内乡县审计局自2018313对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县国土局)原局长王建平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国土局基本情况:主要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全县国土资源等工作。国土局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股、规划调控股、耕地保护股等10个股室,下设16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和县执法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等9个二级单位。全系统定编171人,实有人数199人。局机关和16个乡镇国土所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全额供给,矿产资源中心为财政定补事业单位,执法监察大队、地产交易所、土地整理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县国土局机关经费收支情况:2015年年初结余120077.72元,2015年至20176月收入12258227.46元,支出11961315.85元,20176月末结余416989.33元。其专款收支情况是:2015年年初结余286255.09元,期间收入157546057.00元,支出157855315.44元,期末结余-23003.35元。

县国土局2015年至20176月共收取土地登记费70030.00元。其中:201547400.00元,201621570.00元,2017161060.00元。2015年至20176月收取测绘费1851740.00元。其中:2015969200.00元,2016554540.00元,201716328000.00元。以上款项全额上缴县财政局。

王建平同志,男,蒙古族,内乡县赤眉镇人,1969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110月至20176月任县国土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该局全面工作。20176月调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审计范围由于王建平同志任职时间较长(201110月至20176月),此次重点审计了王建平同志2015年至20176县国土局局长期间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其他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本次审计采取送达审计方式。

重点审计了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上半年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对同期土地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查阅了年度工作总结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资料,并对行政事业编制进行了审核。

二、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王建平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较好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单位和个人获得了省市县多类表彰。同时该同志任职期间,国土局及所属单位财务会计资料能够基本真实地反映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各项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规章制度比较健全,资产管理基本安全、完整。但审计发现,王建平同志任职期间该单位没有立专门的内审机构没有建立内审制度,也没有开展内审工作;同时该单位存在漏缴企业所得税和部分财务收支手续不合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漏缴企业所得税11511.31

县国土局二级单位县菊潭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6833.54元,实际缴纳15322.23元,漏缴11511.31元。

(二)大额现金支出128000.00

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分别于20152月、20161月和2201714笔资金合计128000.00由财政直接拨付给出纳员黄某93000.00元和副大队长令狐某35000.00,再由他们取出现金后支付本单位的有关费用。

(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6665.00

县国土局机关2016年至20176月底购置的办公桌椅等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科目26665.00元。

(四)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不处理1549615.36

20151月至20176月,县国土局机关账应收账款科目余额555109.00元,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13168.00元,应付账款科目余额981338.36元,期间无发生额。经审计,上述往来账户余额的大部分资金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收入和支出,但是没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审计期间国土局已主动清理往来账款534831.36元。其中:应收账款科目调整435109.00元,其他应收款科目调整7168.00元,应付账款科目调整92554.36元。下余1014784.00元尚未清理。

(五)财务支出手续不规范116477.90

1.会议费支出手续不规范23680.00

县国土局机关2016年至20176月底支会议费23680.00元,后仅附发票,无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会议预算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以及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2.下乡补贴报销手续不完整29090.00

2016年局机关随工资花名册发放下乡补贴共29090.00元,没有再附下乡人员考勤等有关资料,原始会计凭证不齐全。

3.不合规票据入账报销63707.90

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2015年至20176月共有10张凭证合计63707.90元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给王某和某二人(经销副食门市负责人),但是所入账的票据是其他门市提供的定额发票。

(六)土地违法行为处罚执行不到位

抽查发现,2015年至20176月,内乡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王店、余关、赤眉、桃溪四个镇国土所73起已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下达处罚决定书92份,决定没收或拆除新建建筑物75处,并处罚款(含没收款)1909187.52元,处罚罚决定书到期后均未执行国土局没有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执行处罚决定。其中:

1.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17起,下发处罚决定书22份,决定没收或拆除新建建筑物16处,并处罚款(含没收款)1208164.36元。处罚罚决定书到期均未执行,也没有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2.王店、余关、赤眉、桃溪四个镇国土所有56起,下发处罚决定书70份,决定拆除或没收新建建筑物59处,并处罚款(含没收款)701023.16元。处罚罚决定书到期均未执行,也没有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七)未对非法出租土地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抽查发现,2015年至20176月,余关、赤眉、桃溪三个镇国土所在11起非法占地行为处罚案件中,没有依法对相应非法出租土地行为进行处罚。其中:余关所4在审计期间补发处罚决定进行了整改),剩余7起:赤眉所5起、桃溪所2起。

(八)非法占地行为处置不力

抽查发现,2015年至20176月,王店、余关两个镇国土所在7处非法占用土地建房案件中,镇国土所在建设初期即进行查处,但查处不力,致使违建行为持续发生,在审计现场查看时建筑物均已完全建成。其中:王店2处,余关5处。

四、处理处罚决定及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内乡县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同时建议县国土局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会计核算手续,规范资金支出行为,杜绝大额支现、原始凭证不规范、不齐全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资金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会计核算;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有效处理处罚,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我县土地秩序健康有序运行。县国土局及王建平个人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十分重视,对问题进行了梳理,制定完善有关制度、调整有关账目等措施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在以后单独予以公告。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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