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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中小企业信用普惠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11-19 16:53:4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单位、各商业银行:

《内乡县中小企业信用普惠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10月23         

 

 

 

内乡县中小企业信用普惠培育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内乡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促进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发展,探索和丰富普惠培育实践模式,持续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银发〔2015〕28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通过“网格实施、以点带面、阶梯推荐、需求对接、信用培育、普惠授信”六位一体的整体规划,深入推动内乡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向中小微企业,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防范和降低信用风险,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建立市场主导、多方参与的推进机制,形成产业主管部门、财政、金融机构等多方联动、协同配合的强大合力,有效推动金融资源进入实体经济。

(二)信息共享。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把参与信用普惠的企业的主要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在严格执行保密原则的基础上向合作银行开放信息的查询和使用。

(三)自愿参与。在信用普惠培育工作中,按照银行及中小微企业的自愿参与、自由结合的原则,形成信用建设、银行参与、企业受惠的良好融洽局面。

(四)形式多样。采取银行选企业及企业选银行的双向对接模式,也可以以银企洽谈会的模式进行,从多方角度达成主办银行与企业合作。

三、工作目的

通过“网格实施、阶梯推荐、信用培育、普惠授信”等信用普惠培育工作的实施,依托河南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评价、更新与应用机制,实现中小微企业信贷需求与银行信贷供给无障碍对接,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和银企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难贷款”、“成本高”等问题。经过1-2年的实践,总结出成熟的中小企业信用普惠培育模式并在全县推广。

四、主要工作

(一)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启动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实现信用信息数据统一采集,统一管理,共享使用。中小微企业信用普惠培育信息采集按照自愿原则,网格实施,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内容涉及质监、工商、信贷、税务等信息,包含企业基本情况、注册资本、经营者情况、纳税情况、荣誉情况、行政处罚等30个大类信息,在向银行推荐企业时,银行可以依据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采集的数据对企业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在与企业达成基本意向后,银行按照其内部贷款流程再行开展工作。

(二)落实企业信用普惠培育主办银行

根据“自愿参与、权责对等”原则,确定1家金融机构作为主办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自愿参与,参与的金融机构贷款准入条件、审核标准一致。主办金融机构在“阶梯推荐”名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自有贷款程序进行贷前调查,但各项标准不得高于本工作方案。主办金融机构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普惠授信工作。

(三)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普惠培育名录

设立培育池,开展信贷定向培育。为营造培育环境,内乡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及中小微企业行业协会或园区管理部门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信用成长培育池,开展集中培育。由主办银行不定期深入企业,从财务管理、内控制度、风险评估、银行审贷标准、企业信用意识及金融知识等方面跟踪辅导,帮助企业揭示风险和完善各项制度。同时,根据企业自身资产状况和经营特点,为其量身设计贷款方案和培育目标,将培育工作引向深入。

(四)实施信用普惠培育企业“阶梯推荐”

按照行业管理部门推荐,内乡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分类评价推荐,银行参考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数据、明确初步意向、现场调查后决定是否授信。

一是网格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普惠培育工作采取网络化推进,由点到面,由易到难,按经济区域(工业园区或乡镇)或行业(协会或商会)划分,采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以网格化采集管理。

二是以点带面。选取内乡县工业园区内的企业为试点,稳步推进企业信息采集、信用评价等工作,在总结试点企业经验基础上,向全县进行推广。

三是阶梯推荐。第一步由工业园区、行业协会等职能部门依据中小微企业基本情况及信贷需求情况,向内乡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推荐企业;第二步由内乡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参考信用信息系统各项指标,将推荐企业分为优先推荐企业、一般推荐企业和培育推荐企业三个层次后推荐给主办银行。

是需求对接。银行通过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发布信贷产品、金融服务信息;初步筛选、查找符合自身信贷条件的中小企业信息。中小企业利用注册的用户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查看主办金融机构发布的信息,发布自身融资需求信息,及时申请更新基本情况变动信息;主动寻找有适合本企业的信贷产品、可能提供信贷支持的金融机构对接,从而实现通过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信息支撑作用达到便利融资的目的。

是信用培育。将完成需求对接的企业归入信用培育孵化池,进行信用培育,引导小微企业聚焦主业,健全财务制度,守法诚信经营,提高自身信用水平。通过信用水平提升不断扩大银行授信规模,降低融成本。

是普惠授信。对优先推荐企业,由主办银行结合本系统中小微企业授信条件和要求,按照成本最低、额度最大原则优先给予授信;对一般推荐企业,由主办银行结合本系统中小微企业授信条件和要求,利率可适当上浮给予一定额度的授信;对培育推荐企业通过主办银行一段时间的培训辅导,达到上一级推荐标准后再给予不同额度的授信。

(五)搭建信用培育银企对接服务平台。在内乡县中小企业信用建设领导小组的推荐下,根据对企业的分类向主办银行进行推介,建立银行及企业相互选择的双向对接机制,并定期公布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和银企对接进展情况。同时,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定期组织银企对接调度会、项目说明会等推介对接活动,为银企双方营造良好的信息沟通环境。

五、配套机制

(一)信用激励机制

推动建立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对守信中小企业的综合性激励约束措施,形成多方参与、共建共赢的工作局面,营造地区信用体系创建氛围,共同推动地区信用环境的改善。

(二)风险保障机制

推动信用普惠培育地财政出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或政策性担保公司介入提供担保,有条件的地方尝试开展保证保险业务创新,形成基金、担保、保险及银行共同分担风险的机制。

(三)共同参与机制

构建“市场主导,人行推动,各方参与,服务社会”的工作机制。建立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层层推进、共建共享的信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试点县域成立信用普惠培育领导小组,由金融办负责牵头实施,形成发改、工信、人行、财政及信用培育行业管理部门组成的培育小组,统一协调组织工作开展。

(二)宣传保障

对开展信用普惠培育的园区、行业或乡镇进行推进工作的宣传,让参与的企业充分认识到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

(三)法律保障

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中小微企业信用环境建设提供法律保障,成立县金融办、司法部门组成的信用环境保障组织,加大对逾期贷款的清收力度。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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