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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9-03-08 18:37 来源: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与要求,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内乡县桃溪镇聚丰石材加工厂年加工3000方石材建设项目
承建单位:内乡县桃溪镇聚丰石材加工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南阳市内乡县桃溪镇桃溪村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年加工3000方石材建设项目。
主要生产工艺为:大理石荒料—打钻—打磨—产品。
二、项目污染因素及防治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气:主要为切割、打钻、打磨等工序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和扬尘、食堂油烟等,采取相应措施后均能满足相应标准排放,对当地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生产产生的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可再次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及林地施肥消纳,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不外排。
固废:主要有少量生活垃圾、切割工序产生的边角废料和不合格产品和化粪池污泥等。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全部合理处置。
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噪设备经减震、隔声、加强管理后噪声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内乡县桃溪镇聚丰石材加工厂年加工3000方石材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评价提出的各项建议后,工程所排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对工程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该项目环评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乡县桃溪镇聚丰石材加工厂 联系人:孙重乾
通讯地址:南阳市内乡县桃溪镇桃溪村 联系电话:13569253584
内乡县桃溪镇聚丰石材加工厂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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